
谥號。古代帝王、貴族、大臣等死後将葬,按其生前事迹給予寓意褒貶的稱號。 漢 司馬相如 《封禅文》:“繼昭夏,崇號諡,畧可道者七十有二君。”《漢書·宣帝紀》:“故皇太子在 湖 ,未有號諡。” 唐 劉知幾 《史通·稱謂》:“作者之書事也,乃沒 吳 蜀 號諡,呼 權 備 姓名,方於 魏 邦,懸隔頓爾,懲惡勸善,其義安歸?”
號谥是古代中國禮制中用于追封、評價人物的稱號體系,包含“尊號”與“谥號”兩類。其具體含義及區别如下:
尊號(號)
指君主或貴族生前、死後受封的尊崇稱號,如唐玄宗的“開元聖文神武皇帝”。尊號通常帶有贊頌功績的意味,可多次追加。
谥號(谥)
為對逝者生平進行蓋棺定論的單字或短語,如漢武帝谥“武”(威強睿德曰武)。谥號由禮官根據《谥法》拟定,體現褒貶評價,如周厲王的“厲”含批判性。
曆史演變
先秦時期谥號多為單字,漢代起尊號與谥號逐漸結合。明清皇帝常以“廟號+谥號”并稱,如清康熙帝廟號“聖祖”,谥號“合天弘運文武睿哲恭儉寬裕孝敬誠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
應用場景
號谥制度貫穿中國古代政治文化,既用于維護統治權威(如帝王尊號),也承擔道德教化功能(如文臣谥“文正”為最高榮譽)。
“號谥”是中國古代對逝者生前事迹進行評價的稱號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號谥”即“谥號”,是古代帝王、貴族、大臣等死後,根據其生前功過給予的褒貶稱號。例如“文”“武”為褒義,“炀”“纣”為貶義。其核心功能是通過一字或數字概括人物一生,如隋炀帝的“炀”字即暗示其統治的殘暴。
谥號制度起源于西周,最早見于《逸周書·谥法解》,記載周公制定谥法,提出“谥者,行之迹也;號者,功之表也”。漢代司馬相如《封禅文》中已有“崇號諡”的記載,說明秦漢時期制度已成熟。
主要用于曆史記載、祭祀儀式和文學創作中。例如《史記》中人物傳記常以谥號代稱,如“漢文帝”;宗廟祭祀時需用谥號尊稱祖先。
谥號制度體現了古代“蓋棺論定”的價值觀念,如《白虎通》所言“别尊卑,彰有德”。通過谥號,既規範了統治階層行為,也為後世提供了曆史評價的标尺。
如需了解具體人物谥號案例或制度演變細節,可參考《逸周書·谥法解》或《史記》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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