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農田遭災荒,向官府陳報,以求減免賦稅,謂之“報荒”。《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二回:“那一群狗送到之後,一天天孳生起來,不到兩年,變了好幾百,内中還有變了瘋狗的,踐踏得那田禾不成樣子。鄉下人要趕他,又沒處可趕,迫得到 錢塘縣 去報荒。”
報荒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指古代民衆或地方官吏向官府上報災情(如旱災、水災、蟲災等),請求減免賦稅或赈濟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圍繞“災情申報”展開,具體解析如下:
二者結合為“報荒”,即“禀告災荒”,屬動賓結構複合詞。
在傳統農業社會中,“報荒”是災荒應對體系的關鍵環節:
地方官吏或鄉紳需實地核查災情,撰寫呈文(稱“荒呈”)逐級上報至州縣、省府,最終由朝廷裁定赈濟或賦稅減免。
明清律例規定,若隱匿災情不報,官員将受嚴懲;如實申報則可啟動“蠲免”(免稅)或“赈貸”(發放錢糧)。
“乾隆十八年,江蘇巡撫奏報淮揚水災,懇請赈恤。上谕:速勘災情,毋使流離。”
(《清高宗實錄》卷四四三)
此例中“奏報”即官方層級的“報荒”,直接觸發朝廷救災響應。
道光《安陽縣志》載:“民聚縣衙報荒,知縣勘實後,免田賦三成。”
反映民間自發“報荒”推動官府行動的基層實踐。
“報荒”制度衍生出相關術語:
這一體系體現了傳統“仁政”思想,但執行中常因官僚腐敗導緻“報而不赈”的民生悲劇。
隨着農業科技與行政體系現代化,“報荒”一詞在當代漢語中已罕用,其職能由“災情報告”“應急救助申請”等術語替代,成為曆史制度的具體見證。
以上内容綜合《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中國災荒史》(中華書局)及明清官方檔案記載,釋義與例證均源自權威曆史文獻及語言學著作。
“報荒”是舊時中國農業社會中的特定術語,指農田遭遇自然災害(如旱澇、蟲災等)導緻收成受損時,農民向官府上報災情,申請減免賦稅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報荒的核心含義是災情上報與賦稅減免。當農田因天災無法正常産出時,農戶或地方鄉紳需向官府提交災情報告,經核實後可獲得稅收減免。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政府對農業生産的救濟措施。
報荒現象反映了傳統農業社會的脆弱性及賦稅制度的人性化設計。它不僅是經濟行為,也涉及古代基層治理與官民互動,常見于明清至民國時期的文獻記錄。
隨着農業技術進步和稅收制度變革,報荒已退出曆史舞台,但其精神内核(如災害救助機制)在當代農業保險、災後補貼等政策中仍有延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制度細節,可參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清代小說中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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