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杏的别名。《文選·左思<吳都賦>》:“平仲桾櫏,松梓古度。” 劉逵 注引 劉成 曰:“平仲之木,實白如銀。” 明 方以智 《通雅·植物三》:“平仲,銀杏也。一名檘,一名火槖木,白果,葉如鴨腳。 宋 初入貢。 永叔 ( 歐陽修 )有詩記之。初 唐 , 沉雲卿 ( 沉佺期 )詩:‘芳春平仲緑,清夜子規啼。’” 明 王錂 《春蕪記·感歎》:“紅雨亂春叢,清陰掩平仲。”
“平仲”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指銀杏(白果)的别名。
這一含義源于古代文獻,如《吳都賦》中“平仲桾櫏”的記載,劉逵注解稱其果實“白如銀”。明代方以智在《通雅》中進一步明确:“平仲,銀杏也,葉如鴨腳”。
文學應用示例:
指春秋時期齊國政治家晏嬰(字仲,谥號“平”),合稱“晏平仲”。
例如曹操《善哉行》提到:“晏子平仲,積德兼仁”,此處“平仲”即代指晏嬰。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古籍中多指銀杏,人物代稱則需聯繫曆史背景。
《平仲》是一個漢語詞語,表示“平等的朋友”或“相互平等的朋友”。這個詞強調朋友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沒有上下級或優劣之分。
《平仲》的部首是“人”,表示與人有關。它共有8個筆畫。
《平仲》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中。《史記》是中國古代第一部紀傳體通史,由司馬遷撰寫。
在繁體中,《平仲》可以寫作“平眾”或“平眾”的組合,表示相同的意思。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平仲可以寫作“乒仲”,字形與現代相似,略有區别。
1. 我們之間是平仲的關系,相互尊重,互相幫助。 2. 他們的友誼非常深厚,是真正的平仲關系。
1. 平等(píng děng):表示沒有差别或優劣之分的狀态或行為。 2. 仲裁(zhòng cái):表示通過中間人解決争端或糾紛的行為。
1. 彼此平等 2. 互為友好
上下級、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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