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light;joy;pleasure] 得意事;使人高興或滿意的事
享受傾聽他談話的樂事
(1).樂于從事所作的事。參見“ 樂事勸功 ”。
(2).歡樂的事。 南朝 宋 謝靈運 《拟魏太子邺中集詩序》:“天下良辰、美景、賞心、樂事,四者難并。” 唐 白居易 《和微之春日投簡陽明洞天五十韻》:“醉鄉雖咫尺,樂事亦須臾。” 宋 張孝祥 《虞美人·贈盧堅叔》詞:“舉案齊眉樂事、看年年。” ********* 《揚州舊夢寄語堂》:“若當暮雨潇潇的春日,雇一個容顔姣好的船娘,攜酒與茶,來 瘦西湖 上回遊半日,倒也是一種賞心的樂事。”
“樂事”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樂事(拼音:lè shì)指令人愉悅或感到滿足的事情,既包含主觀上“樂于從事某事”的态度,也指客觀上“使人快樂的事物”。
主觀層面
表示樂于從事某種活動,強調主動投入的愉悅感。例如:“紅軍以餐風宿露為樂事”(),體現對艱苦環境的積極态度。
客觀層面
指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或經曆,如“賞心樂事”“舉案齊眉樂事”()。常與“良辰、美景、賞心”并列,出自謝靈運“四者難并”的典故()。
該詞常見于古典文學,如湯顯祖《牡丹亭》中“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表達對美好事物易逝的感慨。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漢典》《辭海》等來源()。
樂事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形容令人愉悅的事情或者美好的經曆。樂事可以是一種愉快的活動、喜悅的心情,也可以是對美好事物的享受和欣賞。
樂事的拆分部首是“氵”和“事”,其中“氵”是水的偏旁,“事”是一個獨體字。它的總筆畫數為9畫。
樂事的來源于古代的漢語。其中,“樂”意為快樂、愉悅,“事”意為事件、事情。合在一起表示快樂的事情或愉悅的經曆。
樂事的繁體寫法為樂事。
古時候,“事”字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字形更為簡潔,字底的橫線沒有劃滿。
1. 我最喜歡參加音樂會了,那真是一件非常樂事的事情。
2. 在這個節日裡,我與家人一起度過了美好的樂事時光。
樂事可以與其他詞彙組合成不同的詞語,如:
1. 樂事無窮:表示享受無盡的快樂和愉悅。
2. 樂事千層:形容非常多的樂趣和快樂。
3. 樂事連連:表示連續不斷的愉快經曆。
樂事的近義詞包括:快事、美事、喜事。
樂事的反義詞可以是煩悶、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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