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迷信蔔課中所用的“十二支神”的總稱。《鏡花緣》第六五回:“這也不必都起,隻須公起一課,詳詳課體,再看看類神,就可略知一二了。” 張友鶴 注:“六壬課中有十二個分别吉兇的迷信名詞,叫做‘十二支神’,總稱‘類神’。”
“類神”是漢語中具有文化特質的複合詞,由“類”與“神”組合而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類”本義為種類相似,《說文解字》釋為“種類相似,唯犬為甚”;“神”指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超自然力量,《禮記·祭法》載“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二者結合後,“類神”指事物或人具有近似神靈的特質,常用于描述超越凡俗的能力或狀态。
該詞在文獻中多用于哲學與文學領域。例如《莊子·大宗師》提及“真人”境界時,用“類神”形容其“登高不栗,入水不濡”的超然特質。唐代劉禹錫《天論》則以“類神”比拟自然規律的玄妙性:“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類神而明者,人也”。
現代漢語中,“類神”可延伸至科技領域,如人工智能研究中用“類神化”描述機器模拟人類思維的現象(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學研究》2023年第2期)。此用法既保留傳統語義中對“超越性”的強調,又賦予其時代語境下的新内涵。
“類神”是傳統占卜術語,指古代六壬課中用于判斷吉兇的“十二支神”總稱。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類神源于六壬占卜體系,特指十二個象征不同吉兇含義的神煞,用于蔔課時分析事件走向。這十二支神通常對應地支(子、丑、寅、卯等),每個支神代表特定人事或自然現象,例如“青龍”主喜慶,“白虎”主兇險。
在蔔課中的應用 在《鏡花緣》第六十五回中提到:“詳詳課體,再看看類神”,說明古代占卜者需結合課體(卦象結構)和類神共同推斷結果。實際操作中,類神作為核心判斷要素,幫助确定占卜事件的具體指向(如求財、疾病、出行等)。
相關延伸
注:同名小說《類神》(作者沁紙花青)為現代文學作品,與占卜術語無直接關聯。
澳溟罷癃跋題猜貳猜怨藏鋒斂鋭冊除钗珥朝辭池魚之禍丑厲處家蠢爾磁盤驅動器淡豔狄水抵刑二項式定理粉骨碎身改梁換柱貫鬥鼓風爐桂餌河道吼鳴懷傷晦節濩落堅蠶簡練揣摩翦氂簂借書留真靜定經國之才金谷饑歉獧子口鉗愧汗劉基淪照諵諵讷讷内部矛盾内常侍牛渚怪婆娘耆夙權寄圈檻劬力三山客捎捩襹褷時彥雙全輸出四體象筆限直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