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xon] 正規命名系中分類群的名稱
《墨經》中的邏輯術語。指反映同類對象的概念,相當于普遍概念。如“馬”即類名。《墨子·經說上》:“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 孫诒讓 間诂:“ 張 雲:‘馬而名之馬,是類也。凡馬之實,皆得名之馬。’案: 張 説是也。” 章炳麟 《原儒》:“則以啙窳詬之,以多藝匡之,是以類名宰私名也。”
“類名”的漢語詞典釋義
“類名”是漢語詞彙系統中的術語,指代具有共同屬性或特征的一類事物的名稱。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類名屬于“上位詞”範疇,用于概括某一類别事物的統稱,例如“水果”是“蘋果、香蕉、葡萄”等具體名稱的類名。
從構成方式看,類名可分為兩種形式:
在語義學中,類名與“個體名”相對。《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指出,類名的核心功能是“分類與歸納”,其意義依賴于同一類别下成員的共性,例如“家具”包含桌椅、床櫃等具有相同使用場景的物品。
應用領域
類名廣泛用于語言學、邏輯學及計算機科學。例如在編程領域,“類名”指代面向對象編程中定義對象屬性的模闆名稱,這一用法被《計算機科學技術名詞》(第三版)收錄。
權威參考來源
在編程領域,“類名”(Class Name)是面向對象編程(OOP)中的核心概念,用于标識和定義一個“類”(Class)的唯一名稱。以下是詳細解釋:
類名是為“類”指定的标識符,用于在代碼中唯一标識一個類。例如:
public class Car { ... }
→ 類名是 Car
;class User: ...
→ 類名是 User
。obj = Car()
);class ElectricCar extends Car
)。StudentRecord
);DatabaseConnector
而非 Class1
);public class
)的類名必須與文件名完全相同;// 類名:Animal
public class Animal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Animal(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
// 通過類名創建對象
Animal cat = new Animal("Cat");
類名是面向對象編程中标識類的基礎,直接影響代碼的可讀性、維護性和擴展性。合理命名類名需遵循語言規範,并明确表達類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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