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奪目;耀眼。 清 李漁 《十二樓·奪錦樓》:“隻因他搶眼不過,就使有財有力的人家,多算多謀的子弟,都羣起而圖之。” 歐陽山 《高幹大》第十八章:“這棵孤獨的野杏,正開着滿樹的紅花,叫太陽曬得紅光閃閃,十分搶眼。”
“搶眼”是一個形容詞,形容事物或人因外形、色彩、表現等極為突出而容易吸引他人注意。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與發音
發音為qiǎng yǎn,字面意為“争奪視線”,引申為“耀眼奪目”或“引人注目”。例如,鮮豔的顔色、獨特的設計或出色的表現都可能被稱為“搶眼”。
詞語構成分析
使用場景
例句與文學引用
補充說明
該詞帶有一定口語色彩,多用于褒義語境,但過度使用可能顯得刻意。英文可譯為“eye-catching”。
如需更多例句或不同語境用法,可參考漢典或查字典的詳細解析。
“搶眼”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意指引人注目、十分顯眼的意思。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手”和“目”,部首“手”表示與拿取、奪取等相關的動作,而部首“目”則表示眼睛或注視的意思。
根據《康熙字典》的筆畫數統計,搶眼這個詞共有14畫。它的拼音是qiǎng yǎn。在繁體字中,搶眼是「搶眼」。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漢族文化和語言。在古時候,人們在寫搶眼時使用了不同的漢字寫法。其中一種寫法是「奪目」,意思與搶眼相同,表示引人注目、吸引眼球。
以下是一些使用搶眼的例句:
1. 這件新款衣服顔色鮮豔,款式别緻,非常搶眼。
2. 他在人群中站得很高,十分搶眼。
3. 這家店的櫥窗設計總是非常搶眼,吸引了很多人駐足觀看。
與搶眼相關的詞彙有:
1. 炫目 - 表示光彩奪目、惹人注目。
2. 惹眼 - 指引人注目、顯眼。
3. 顯目 - 意為顯示出來、顯得非常明顯。
與搶眼相反的詞彙有:
1. 平凡 - 表示普通、不引人注目。
2. 普通 - 指平凡常見、不特别顯眼。
3. 不起眼 - 意為不顯眼、不引人注意。
綜上所述,搶眼是一個表示顯眼、引人注目的詞彙。它是源自古代漢族文化和語言,在現代仍廣泛應用于口語和書面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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