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樂的領奏。《呂氏春秋·古樂》:“﹝帝 顓頊 ﹞乃令鱓先為樂倡,鱓乃偃寝,以其尾鼓其腹,其音英英。” 高誘 注:“倡,始也。”
《漢語大詞典》和《辭源》中均未收錄“樂倡”作為獨立詞條。從漢語構詞法分析,該組合可拆解為:
在古文獻中偶見連用,《宋書·樂志》記載「凡樂倡五聲」,此處指音樂演奏的引導者。漢代《白虎通義·禮樂》有「倡和有應」之說,唐代孔穎達疏解為「先擊鐘,後擊磬,相倡和也」,均指向音樂活動中的協調引導職能。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建議将此類未定型詞組視為語境複合詞,需結合具體文獻分析。北京大學出版社《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指出,此類專業術語在曆代樂律典籍中或有特殊含義。
“樂倡”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音樂的領奏,具體解釋如下:
曆史背景:
根據高誘的注解,“倡”即“始”,表明“樂倡”是樂曲的起始部分。古代音樂常以特定樂器或人聲引導演奏,如《呂氏春秋》中描述的鱓用尾部擊腹發聲,形成獨特音效。
現代用法: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喜悅歡樂的歌聲”,但此解釋可能受成語“樂倡”影響,需結合語境區分。原典中更強調其作為領奏的功能性含義。
相關字詞:
“樂倡”是一個以《呂氏春秋》為典源的古語詞,主要描述音樂演奏中的領奏角色。若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呂氏春秋》原文及高誘注,或結合音樂史研究分析其具體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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