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of newly-weds’ families) visit each other for the first time after marriage]∶舊時結婚後男女雙方的家屬初相訪問,叫作“認親”
(2) [recognize sb.as one’s relatives]∶泛指認親戚
我跟他不是一家,假如要認親,他還得比我晚兩輩呢
(1).認作親戚。 明 馮惟敏 《僧尼共犯》第一折:“以此認親為由,往還甚密,人都不知。”《西遊記》第七三回:“我們不與他相識,又不認親,左右暫時一會,管他怎的?”《儒林外史》第三回:“不是親的也來認親,不相與的也來認相與。”
(2).認認久别的親戚。《二刻拍案驚奇》卷三:“ 妙通 道:‘在我那裡作寓好些時,見我説起孺人,纔來認親的,怎不曉得?’”《紅樓夢》第四九回:“來了好些姑娘奶奶們,我們都不認得,奶奶姑娘們快認親去。”
(3).舊時婚禮男女雙方的戚屬初次晤對。《兒女英雄傳》第三二回:“還有舅母合親家媽得認親呢,勞動你再磕倆罷!”
“認親”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基本定義
指男女雙方在結婚前後,家屬或親戚首次正式會面的儀式。舊時多指婚後雙方親屬初次互訪(),現代也包含婚前雙方家長确認關系的環節()。
具體流程
文化意義
通過禮品互贈、紅包祝福等行為,象征家族接納與聯結,體現傳統禮儀的規範性和儀式感()。
認作親戚
指非血緣關系的雙方通過特定儀式建立親屬聯繫,例如結拜、收養等()。
例句:“我跟他本非一家,若要認親,他還得比我晚兩輩呢。”
尋親或久别重逢
用于失散親屬重新相認,或長期未見的親戚恢複聯繫()。
如需了解具體地區習俗(如安徽泾縣茂林鎮婚俗),的詳細描述。
認親是指确定親屬關系或确認血緣關系的行為。通常是通過比較DNA或者其他證據來确定親屬關系。
認親的拆分部首是言,筆畫為5畫(認-4畫,親-8畫)。
認親一詞的來源并不明确,但可以按照其字面意思推測。認字意為确認、承認,親字意為親屬、親生。結合起來,認親即為确認親屬關系。
認親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認親。
在古代漢字中,認字和親字的寫法略有不同。認字的古代寫法為認的上面多了一點,親字的古代寫法為親的左邊多了一橫,但整體上仍然體現着現代認親的意思。
1. 根據DNA測試結果,他們最終認親了。
2. 他們通過家譜的對比認親了。
認父母、認兄弟姐妹、認親證明、認親關系
确認關系、确定血緣
誤認、否認親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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