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留侍父母的丁男。《隋書·炀帝紀上》:“篤疾之徒給侍丁者,雖有侍養之名,曾無賙贍之實,明加檢校,使得存養。”《唐六典三·戶部尚書》:“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丁一人;九十,給二人;百歲,三人。”《新唐書·食貨志一》:“詔十丁以上免二丁,五丁以上免一丁。侍丁孝者免徭役。”
侍丁是中國古代戶籍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專門侍奉年邁父母或祖父母的成年男子。該詞最早見于唐代典章制度,具有鮮明的禮法特征與社會倫理内涵。
一、基本釋義
“侍丁”讀音為shì dīng,屬複合名詞。《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留家侍養父母、祖父母而免除賦役的丁男”,強調其免除徭役的特殊身份。唐代法典《唐律疏議·戶婚》規定:“侍丁,依令免役,唯輸調及租。”說明侍丁需承擔基礎稅賦但免除勞役。
二、詞義演變
三、社會文化價值
該制度體現了儒家“孝治天下”的治國理念,《禮記·王制》中“八十者一子不從政”思想是其理論源頭。敦煌出土的唐代戶籍文書顯示,侍丁标注格式為“某親年若幹,侍丁某”,印證了制度執行的規範性。
四、現代啟示
侍丁制度雖已消亡,但其“家庭養老”與“國家政策”相結合的模式,為當代老齡化社會提供了曆史參照。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多篇論文均引用該制度分析古代社會保障體系。
“侍丁”是古代中國對承擔家庭養老責任男子的特定稱呼,其核心含義及相關信息如下:
“侍丁”指古代被官方允許留在家中照顧患病或年邁父母的成年男性(丁男)。該制度最早見于《隋書》,在唐代通過《唐六典》形成法定贍養規範。
年齡對應标準()
政策優待 侍丁可免除徭役(),确保其專注贍養職責。如《新唐書》載“侍丁孝者免徭役”,《唐六典》強調需核查侍丁實際贍養情況,防止虛占名額。
該詞由“侍”(侍奉)與“丁”(成年男子)組合而成,特指承擔贍養義務的男性。需注意:
作為古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組成部分,侍丁制體現了“以孝治天下”的治理理念,通過免除勞役的經濟補償方式,在農業社會構建基礎養老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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