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廊餐 ”。
“廊飡”是古代漢語中的專有名詞,指唐代官員在朝堂廊下進餐的制度,屬于宮廷禮儀與職官文化的一部分。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源構成
“廊”指宮殿或衙署的廊道,“飡”為“餐”的異體字,合稱“廊飡”,又稱“廊下餐”。該詞最早見于《唐六典》卷四,記載唐代官員“朝退,于廊下就食”,屬于官員俸祿的一部分。
制度背景
廊飡制度始于唐太宗時期,規定五品以上官員退朝後可在宮廊享用朝廷提供的膳食,包含主食、羹湯及應季菜品。據《舊唐書·職官志》載,此制既體現官員待遇,也強化君臣共食的禮儀象征。
具體規範
廊飡的菜品數量與官員品級挂鈎,如三品官享七盤菜肴,五品官五盤。用餐時需遵守禮儀,禁止喧嘩,違者罰俸。《新唐書·禮樂志》提及,特殊節日會加賜糕點或酒水。
曆史演變
宋代沿襲此制,但改稱“廊餐”,菜品更為精簡;明代逐漸廢止,僅保留祭祀後的賜宴傳統。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評價其為“唐世優禮臣工之典”。
文學引用
唐代詩人元稹在《酬樂天東南行詩》中寫道“朝晡廊下餐”,反映其親身經曆;宋代《太平禦覽》引《唐會要》詳述廊飡規格,成為後世研究唐代官制的重要參考。
“廊飡”一詞的含義因不同語境和來源存在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指皇帝在朝會後賜予百官在殿前廊下用餐的禮儀,屬于古代宮廷制度的一部分。這種制度稱為“廊餐”“廊下食”或“廊飡”,常見于唐代至宋代。例如《新唐書》記載,唐太宗曾命官員退朝後于廊下用膳,以示體恤。
作為成語使用時,發音為láng fān(部分文獻标注為láng cān),形容官員怠惰渎職、敷衍塞責。其典故出自宋代,原指官員在廊下閑逛遊玩而非處理公務,後引申為對官僚作風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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