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禮。餽,通“ 饋 ”。《明史·沐琮傳》:“ 琮 字 廷芳 ,通經義,能詞章,屬夷餽贄無所受。”
饋贽(kuì zhì)是古代漢語中的禮儀性詞彙,指初次見面時贈送給對方的禮物,表達敬意或建立交往關系。這一行為常見于士大夫階層或正式社交場合,具有明确的禮節規範。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饋”本義為“進獻食物”,後擴展為一般性贈送;“贽”則特指初次拜見尊者時所持的禮物。《禮記·曲禮下》記載“凡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說明不同身份對應不同贽禮規格。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贽”為“執物以為禮”,強調其儀式性特征。
在文化内涵層面,饋贽制度體現了傳統社會“禮尚往來”的倫理觀。漢代鄭玄注《周禮》時指出“贽之言至,所執以自緻”,說明禮物承載着行為人的誠意與身份标識。現代學者楊伯峻在《春秋左傳注》中亦考證,諸侯會盟時“束帛加璧”的饋贽行為具有政治盟誓功能。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研究或古代禮儀制度探讨中。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著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古代初次求見人時所送的禮物”。
“饋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贈送禮物或財物來表達敬意、感謝或維系人際關系的禮儀行為。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義構成
古代與現代的演變
文化内涵
這一行為貫穿了中華文化“禮尚往來”的傳統觀念,既體現尊重與關懷,也暗含互惠原則,是維系社會關系的重要紐帶。需注意:過度物質化的“饋贽”可能異化為賄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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