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婚配。《楚辭·天問》:“閔妃匹合,厥身是繼。” 唐 皇甫枚 《三水小牍·步飛煙》:“下妾不幸,垂髫而孤。中間為媒妁所欺,遂匹合於瑣類。” 清 鈕琇 《觚賸·燕觚集》:“﹝ 陳圓圓 ﹞皈依上将,匹合大藩。”
(2).配偶。《隋書·裴矩傳》:“驍果之徒,盡無家口,人無匹合,則不能久安。”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僧伽羅國》:“汝是羅刹,我乃是人,人鬼異路,非其匹合,若苦相逼,當斷汝命。”
(3).謂匹偶而相合。《楚辭·九辯》:“ 太公 九十乃顯榮兮,誠未遇其匹合。”《淮南子·原道訓》:“所謂一者,無匹合於天下者也,卓然獨立,塊然獨處。”
“匹合”是漢語中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匹配組合 “匹”本義為布帛的長度單位,後衍生出“匹配”之意;“合”指兩者相配或結合。二者連用強調事物或人物之間的適配性,例如《漢語大辭典》收錄“匹合”為“匹配結合”之意,多用于描述婚姻或合作關系。
協作呼應 在古漢語語境中,“匹合”可指代雙方行為或功能的互補,如《說文解字注》提到:“匹,四丈也。從八匸,八揲一匹”,暗含分割後重組的概念,引申為協作中的互補關系。
對等并立 古代文獻中“匹合”偶作并列結構的強調詞,如《禮記正義》疏解“匹合”為“對等相合”,特指地位、能力相當的兩者結合。
“匹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具體如下:
婚配
指男女結合為夫妻,強調婚姻關系的建立。例如《楚辭·天問》中“閔妃匹合,厥身是繼”,唐代皇甫枚《三水小牍》也提到“匹合於瑣類”。
配偶
指婚姻中的伴侶,如《隋書·裴矩傳》載“人無匹合,則不能久安”,唐代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亦用“非其匹合”形容人與鬼無法相配。
匹偶而相合
強調雙方在地位、條件上的匹配與和諧。如《淮南子·原道訓》提到“無匹合於天下者”,形容獨一無二、無可匹配的存在。
“匹合”既可用于具體場景(如婚姻、合作),也可抽象表達事物間的適配性。其核心在于“相稱”與“和諧”,需結合語境理解。例如:
若需更完整的古籍例句或用法分析,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文獻。
哀音榜志暴稅編目不次參拍傳蠟訪繪菲陋腹記富人侯感戴二天戈鈇觀樂館授關文貴厚合格洪泛區後記畫筆湟水會标回波舞彗日渾圜江汰較勘久習九言劇本郡守肯構黧瘠厲精更始鹿駭露褐侶行貿説抹貼拍然怯薄清糟秦絲收榆瞬息萬變碩生戍陀羅樹元立嫡統體偷冒頽宕酴醾酒忘命溫酎握機閑别仙鳳霄光可學稀不相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