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前所未有的典制。 宋 王明清 《揮麈前錄》卷二:“國朝自外拜相者, 文潞公 、 韓康公 、 章子厚 ,近年 陳原公 ,亦曠典也。”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定恩騎尉》:“凡陣亡人員,其封爵襲替者,皆賞給恩騎尉,以世其家,真曠典也。”《清史稿·刑法志三》:“迨 嘉慶 二十五年,始将到配未及三年人犯一體查辦,尤為曠典。”
(2).稀世盛典。《宋史·樂志五》:“ 至道 始冊皇太子,有司言:‘太子受冊,宜奏《正始之樂》。’百年曠典,至是舉行,中外胥悅。”《儒林外史》第三五回:“今日皇上陞殿,真乃曠典!”
“曠典”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基本釋義
“曠典”指罕見或空前隆重的典禮、制度,強調其曆時久遠、規模盛大或前所未有的特性。
二者結合,指因罕見或空前而顯得格外隆重的典制。
二、引證與古籍用例
罕見隆重的典禮
《宋史·禮志》載:“元豐六年,诏以郊祀為曠典,命禮官詳定儀注。”
此處指宋神宗時期将郊祀(祭天儀式)視為空前盛大的典禮,需特别制定禮儀。
前所未有的制度或恩賜
明代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嘉靖間诏舉遺逸,此本朝曠典也。”
描述明代嘉靖帝下诏征召隱逸賢才,稱為“曠典”,突顯其開創性。
典籍記載缺失
《漢書·藝文志》注:“三代禮制,世遠難稽,蓋曠典也。”
指夏商周三代禮制因年代久遠而缺乏文獻記載,成為“空缺的典籍”。
三、現代用法與權威參考
四、語義辨析
“曠典”隱含時間與稀缺性雙重特征:
權威來源參考:
“曠典”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曆史上首次創立或極為罕見的制度、法規。例如:
指極為罕見、規模宏大的儀式或慶典。例如:
“曠”字本義為光明、開闊,引申為“罕見、盛大”之意(參考)。因此,“曠典”強調事件或制度的獨特性與曆史意義,多用于文獻或正式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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