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判處。《解放日報》1944.3.13:“對地方治安及社會秩序妨礙極大,因之科處 張金才 、 張金貴 等以徒刑。”
“科處”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權威詞典《現代漢語詞典》及多個來源(),該詞讀作kē chǔ,指司法機關對違法行為作出的判決和處罰。例如:
部分低權威性資料(如)提到,“科處”在古代指官員的職位(科)與級别(處),但這一用法在現代已不常見,且缺乏權威文獻佐證。
注意:當前主流用法以法律領域的“判決處罰”為主,建議優先參考權威詞典釋義。若涉及曆史或特殊語境,需結合具體文獻進一步考證。
科處(kē chǔ)是一個常見的中文詞彙,可以指代受理、審理、處理事務的部門或機構。在現代社會中,科處通常指的是政府或組織内的管理部門,負責處理特定領域的事務。
科字的拆分部首是禾(hé),是一個植物的象形字。處字的拆分部首是攵(pū),是表示動作的筆畫。科字的總筆畫數為9,處字的總筆畫數為7。
科字的來源與兒科有關,早期漢字寫成"廖"字,後來為了明确字義改為了"科"字,表示把人的事情分解開,引申為部門管理。繁體字與簡體字相同,都寫做"科"。
古時候,科字有多種寫法,如篌、廖、稞等。處字古時候寫作宀子部,形狀和現代稍有差異。
1. 行政科處正在處理市民的申請。
2. 他被調到了財務科處工作。
1. 組詞:科學、科研、科技、科目。
2. 近義詞:部門、機構、機關。
3. 反義詞:民間、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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