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允許。 南朝 梁 江淹 《蕭相國讓進爵為王第二表》:“避賢辭智之請,終無開允。”《新唐書·于頔傳》:“帝晚務姑息, 頔 所奏建,無不開允。” 宋 蘇轼 《乞賜光梵寺額狀》:“欲望聖慈曲從民欲,特賜本院一勅額,如蒙開允,以‘光梵’為額。”
“開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具體如下:
需根據語境區分詞義,古籍中多為“允許”,現代用法則偏向性格描述。如需考證具體出處,可參考《新唐書》《江淹文集》等文獻。
《開允》是指允許、許可的意思。它表示同意或允許對方進行某種行動或做某件事情。
《開允》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開」和「允」。部首「開」的意義是打開、開始,部首「允」的意義是答應、允許。
根據《大字典》中對于《允》字的描述,它總共有6畫,它的構造是「雲」+「厶」。
《開允》一詞起源于古代漢語。它的用法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文獻,如《詩經》和《尚書》等。
在繁體字中,《開允》這個詞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康熙字典》所記錄,古代漢字中的《允》與現代寫法相同。
1. 公司經理開允了我的請假申請。
2. 父母開允了孩子去旅行的請求。
3. 我們應該互相開允,寬容對方的不足。
開允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新詞,如:
- 開允性格
- 開允待人
- 開允選擇
近義詞:同意、準許、容許
反義詞:拒絕、禁止、不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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