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理罪案。《宋史·餘靖傳》:“陛下諭之曰:‘朕不欲因鞫囚與人恩澤。’”
“鞫囚”是一個古代司法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鞫囚”指審理罪案,即對犯罪嫌疑人或已定罪者進行審問、核查案件的過程。其中:
曆史文獻依據
《宋史·餘靖傳》記載:“陛下諭之曰:‘朕不欲因鞫囚與人恩澤。’”此處的“鞫囚”即指皇帝不希望通過審理案件來施恩于人。
詞義延伸
該詞多用于古代司法語境,強調對案件或犯人的詳細審問與裁決,與現代“審訊”“審判”含義相近,但更具文言色彩。
“鞫囚”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法律史研究領域。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使用“審理案件”“審訊犯人”等現代詞彙。
如需進一步了解“囚”的組詞及演變,可參考漢字解析資料。
《鞫囚》是一個古漢語詞語,它的含義是對被囚禁的人進行審訊、訊問或拷打。
《鞫囚》這個詞的部首是“革”,總共有14畫。
《鞫囚》這個詞最早出現于《尚書》中,意味着對囚犯進行審判。
《鞫囚》的繁體寫法為「鞫囚」。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鞫囚》的古代寫法為「鞫囚」。
1. 官府正在對疑犯進行鞫囚,以便查清真相。
2. 在古代,鞫囚是常見的刑罰手段之一。
1. 鞫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
2. 鞫責: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責問。
3. 鞫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
1. 盤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詳細訊問。
2. 诘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嚴肅質詢。
3. 盤審: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查。
釋放:對被囚禁的人放出,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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