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雅。 明 宋濂 《王君子與文集序》:“ 秦 漢 以來, 班 馬 之雄深, 韓 柳 之古健, 歐 蘇 之峻雅,何莫不得乎此也。”
峻雅是由“峻”與“雅”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維度。《漢語大詞典》(第2版)将其解釋為“高峻而雅緻”,具體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一、基本釋義 “峻”字本義指山勢高而險,《說文解字》釋為“高也”,如“崇山峻嶺”。引申為嚴厲、嚴格之意,如《史記》載“嚴峻其刑”。“雅”取《廣雅》中“正也”之義,指符合規範的文雅氣質,《詩經》常用“雅”形容典正之聲。二字結合既含自然景觀的雄偉感,又具人文修養的莊重性。
二、引證用例 北宋李廌《師友談記》記載:“王荊公作字峻雅,類其為人”,此處形容書法風格剛勁中蘊含雅韻。明代計成《園冶》論假山營造:“須得峻雅之勢,方顯天然意趣”,特指園林藝術中人工與自然的和諧美。
三、文化關聯 在傳統審美體系中,“峻雅”與“雄渾”“清麗”構成美學對照,清代劉熙載《藝概》強調:“峻而不野,雅而不靡,乃藝文上品”,揭示其剛柔相濟的審美特質。
主要參考來源:
“峻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搜索結果從以下角度解析:
“峻雅”意為高雅,多用于形容文學風格或人的品格氣質。例如明代宋濂在《王君子與文集序》中評價曆代文風時提到:“秦漢以來,班馬之雄深,韓柳之古健,歐蘇之峻雅,何莫不得乎此也”,将“峻雅”與雄渾、古健等詞并列,突出其高雅特質。
該詞屬于書面語,常見于文學評論或曆史文獻中,用于描述兼具莊重與雅緻的特質。例如形容文章風格既有峻拔的骨力,又有典雅的文采,或形容人物氣度威嚴而不失風雅。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王君子與文集序》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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