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除苛政。《文選·王褒<四子講德論>》:“去煩蠲苛,以綏百姓。” 張銑 注:“蠲除苛細。”《後漢書·左雄傳》:“大 漢 受命,雖未復古,然克慎庶官,蠲苛救敝,悅以濟難,撫而循之。”
“蠲苛”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由“蠲”(juān)和“苛”(kē)組成,意為“免除苛政”或“去除繁雜嚴酷的政策”。以下是詳細解釋:
“蠲苛”即通過“蠲”的動作,去除“苛”的狀态,常指統治者減輕賦稅、簡化法令等舉措。例如:
在古文獻中,“苛”還可表示:
但“蠲苛”一詞特指政治層面的寬仁措施,強調減輕民衆負擔。
該詞現已不常用,但在古文閱讀或曆史研究中,可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體恤民情、廢除嚴政”的内涵。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及《後漢書》原文。
《蠲苛》是一個具有貶義的形容詞,用來形容人或事物的繁瑣、苛刻、刻薄、嚴厲等特點。常常指一個人的作風或要求過于嚴格、過于苛求,使人感到煩悶或壓力。
《蠲苛》由兩個部首組成:
《蠲苛》即原義為減除刑罰的不公正,減輕刑罰的苛刻。後來引申為指苛刻的方式和态度。
《蠲苛》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蠲苛」。
在古時候,「蠲苛」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結構和意義相同。
以下是關于《蠲苛》的一些例句:
與《蠲苛》相關的詞彙:
與《蠲苛》意思相近的詞彙:
與《蠲苛》意思相反的詞彙: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