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基阯 ”。亦作“ 基址 ”。1.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左傳·宣公十一年》:“令尹 蔿艾獵 城 沂 ……議遠邇,略基趾,具餱糧,度有司,事三旬而成。” 杜預 注:“趾,城足。” 唐 元稹 《古社》詩:“古社基阯在,人散社不神。” 宋 朱弁 《曲洧舊聞》卷九:“舊聞其子 擇言 ( 蔡擇言 )親道之。後見諸郡兵火之後,瓦礫堆積,不能盡去,因葺以為基址者甚多,因悟 蔡氏 所見。”
(2).指一地之範圍。《宋書·州郡志二》:“ 宋武帝 欲開拓 河 南,綏定 豫 土。九年,割 揚州 大江以西, 大雷 以北,悉屬 豫州 , 豫 基址因此而立。”
(3).喻事業的根基、根本。《後漢書·仲長統傳》:“今欲張太平之紀綱,立至化之基趾。” 唐 韓愈 《寄盧仝》詩:“苗裔當蒙十世宥,豈謂貽厥無基阯?” 杜笃生 《新湖南》:“是故國家之土地,乃人民根着之基址也,非政府之私産也。”
根據多個權威詞典和文獻資料,“基趾”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詳細解釋:
建築物的地基或基礎
指建築工程的底部結構,如城牆或房屋的地基。例如《左傳·宣公十十年》提到“略基趾,具糇糧”,杜預注“趾,城足”。唐代元稹詩《古社》中“古社基阯在”亦為此義。
地理範圍的界定
指某一區域的範圍邊界。《宋書·州郡志二》記載宋武帝劃豫州範圍時稱“豫基址因此而立”。
比喻事業的根基
用于形容事物發展的根本依據,如《後漢書·仲長統傳》中“立至化之基趾”。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該詞,其核心内涵始終圍繞“底部支撐”和“根本依據”展開。
《基趾》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指代人體手指、腳趾等部位。
《基趾》的部首是“足”,包含有4個筆畫。
《基趾》是由“基”和“趾”兩個字組合而成。其中,“基”表示根基、基礎,而“趾”則表示腳趾。
《基趾》的繁體形式為「基趾」。
古代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基趾》的基本寫法一般保持一緻。
1. 他的手指上戴着五個戒指,每個戒指都鑲嵌着寶石。
2. 小明伸出腳趾,讓醫生檢查他的腳傷。
1. 手指
2. 腳趾
3. 指甲
4. 指環
5. 指示
1. 手指 - 指頭
2. 腳趾 - 足趾
3. 指甲 - 美甲
4. 指環 - 戒指
5. 指示 - 指引
《基趾》沒有明确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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