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的意思、裁定的詳細解釋
裁定的解釋
[rule] 裁決判定
詳細解釋
(1).斟酌決定其去取可否。《後漢書·盧植傳》:“﹝ 盧植 ﹞專心研精,合《尚書》章句,考《禮記》失得,庶裁定聖典,刊正碑文。”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謬誤》:“朝廷郊廟禮儀,多委 彭年 裁定。” 魯迅 《書信集·緻杜衡》:“我的短文,一并寄上。能用與否,尚乞裁定為幸。”
(2).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就程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
詞語分解
- 裁的解釋 裁 á 用剪子剪布或用刀子割紙:裁剪。裁縫。裁衣。對裁。 減除,去掉一部分:裁減。裁軍。裁員。 決定,判斷:裁判。裁奪(考慮決定)。裁決。裁度(?)。裁斷。 安排取舍:體裁。别裁。獨出心裁。 節制,抑
- 定的解釋 定 ì 不動的,不變的:定額。定價。定律。定論。定期。定型。定義。定都(?)。定稿。定數(?)(a.規定數額;b.指天命;c.規定的數額)。斷定。規定。鑒定。 使不變動:定案。定罪。決定。确定。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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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裁定的法律定義和適用可從以下五個方面詳細說明:
一、核心定義
裁定是審判機關在訴訟過程中對程式性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其特點在于針對訴訟流程中的中間環節進行判定,如管轄權異議、財産保全等。
二、具體適用範圍
根據《民事訴訟法》,主要包括12類情形:
- 程式類:不予受理(如不符合起訴條件)、駁回起訴、中止訴訟等
- 執行類:財産保全、終結執行、補正判決筆誤
- 特殊救濟: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三、形式要件
分為書面裁定(制作正式法律文書)和口頭裁定(適用于緊急程式事項)兩種形式,前者需加蓋法院印章。
四、效力層級
• 地方一審:法定上訴/抗訴期滿生效(通常10日)
• 二審及最高院裁定:立即生效的終審裁定()
五、與判決的區别
- 針對對象:裁定側重程式問題(90%適用場景),判決解決實體争議
- 作出時間:裁定可在訴訟任何階段作出,判決須在庭審結束時
- 形式要求:裁定允許口頭形式,判決必須書面()
特殊說明: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三類裁定,當事人可依法上訴(《民事訴訟法》第171條)。
網絡擴展解釋二
《裁定》是一個漢字詞彙,意思是根據法律、規定或仲裁結果做出決定或判決。該字由“衣”和“戈”兩個部首組成,部首“衣”有5畫,“戈”部首有4畫。《裁定》這個詞源自漢語,是一個繁體字。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裁定》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隻是漢字的形狀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個例句:“法官在庭審結束後将會裁定案件的結果。”與《裁定》相關的詞彙有:“判決”、“決定”等。而與《裁定》相反的詞彙可以是“折中”或者“妥協”。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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