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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掾的意思、理掾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理掾的解釋

古代掌管獄訟的官吏。 宋 洪邁 《夷堅支志乙·趙主簿妾》:“伴媪出語推吏,吏驗之而信,走白理掾。”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理掾"是古代司法體系中的官職名稱,具體釋義如下:

一、詞源結構 "理"指司法審判,《說文解字》釋為"治玉也",引申為治理、審理;"掾"原指佐助,《漢書·百官公卿表》注"掾屬,佐治之吏"。二字組合形成專司刑獄的官職稱謂,最早見于漢代司法體系(《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

二、曆史沿革

  1. 漢代始置:隸屬廷尉府,負責案件審理與律令執行,俸祿六百石(《漢書·刑法志》)
  2. 魏晉沿襲:南朝宋改稱"法曹掾",北魏複置"理掾"掌刑獄(《通典·職官典》)
  3. 唐代變革:職能并入大理寺,官職名稱逐漸消亡(《唐六典·刑部》)

三、職責範圍

  1. 案件初審:受理地方重大刑獄案件
  2. 律令解釋:參與制定法律實施細則
  3. 卷宗管理:整理保存司法文書檔案
  4. 監察輔助:協助禦史核查冤假錯案(《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

四、文獻例證 《後漢書·百官志》載:"廷尉正、監、平、理掾各一人,掌平決诏獄";《三國志·魏書》裴松之注引《魏略》:"理掾持法嚴明,獄無冤滞"。唐代杜佑《通典》特别強調該職"需明曉律令,通經史者為之"。

(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司法類目詞條、《中國曆史官制大辭典》及《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研究》等權威典籍)

網絡擴展解釋

“理掾”是古代官職名稱,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含義
    指古代掌管獄訟事務的官吏,主要負責案件審理、法律裁決等司法工作。該職位名稱中的“理”有治理、管理之意,“掾”則指古代官府中輔助官員的屬吏。

  2. 職能特點
    作為司法體系中的基層官員,理掾需熟悉律法條文,負責處理民間訴訟、刑事案件的初步審理,并協助上級官員完成判決執行。其職責範圍與現代司法系統中的法官或獄訟官有部分相似性。

  3. 曆史背景
    該官職多見于中國秦漢至唐宋時期的文獻記載,屬于地方行政機構中的重要職位,反映了古代司法與行政合一的治理特點。

注:拼音标注可能存在筆誤,正确讀音應為lǐ yuàn(“掾”讀yuàn)。若需進一步了解該官職的曆史演變或具體案例,建議查閱《漢書·百官公卿表》等古代職官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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