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立,特出。 章炳麟 《五朝法律索隱》:“有可傅以西方之制者,有孑傑于 漢 土者,有可拟以近世之制者,有孑傑于前代者。”
“孑傑”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詳細解釋如下:
1. 基本釋義
由“孑”(獨立、孤獨)和“傑”(傑出、出衆)組合而成,形容人才能或品德獨立出衆、與衆不同。核心含義為“卓立,特出”,強調個體在群體中的獨特性和卓越性。
2. 引證出處
該詞多見于學術文獻,如章炳麟《五朝法律索隱》中:“有可傅以西方之制者,有孑傑于漢土者”,用以描述事物或人物在特定領域中的獨特地位。
3. 使用場景
4. 結構分析
5. 來源故事
相傳古代有名為“孑子”的人,因不依賴他人、憑自身才能成就事業,後人以“孑傑”形容類似特質者。雖為傳說,但反映了該詞的褒義文化内涵。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看網頁來源:(查字典)、(漢典)、(滬江詞典)。
《孑傑》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指的是一個人在某個領域或方面非常出色、傑出而獨立。他以自己的才華和能力脫穎而出,與衆不同。
《孑傑》中的第一個字“孑”的拆分部首是“子”,拆分筆畫為“8”畫。第二個字“傑”的拆分部首是“木”,拆分筆畫為“7”畫。
《孑傑》一詞的源自于《晉書·*********傳》,其中有一句話“東海留名,孑然及天”,形容*********匹敵群雄而出類拔萃。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成形容其他領域的傑出人才。
在繁體字中,孑傑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可能存在一些變體寫法,但基本上還是以現代的形狀為基礎。
1. 他在音樂界被譽為一個孑傑,充滿了無盡的創意和才華。
2. 這位年輕的運動員展現出了孑然一身的天賦和實力,赢得了比賽的冠軍。
3. 他是當代文學界的一位孑傑,他的作品引領了潮流。
1. 孑然:獨自一人的意思。
2. 孑遺:指某種物種的幸存個體。
3. 傑出:指在特定領域或方面具有非凡才華和成就。
1. 人才:指具有特定才能和能力的人。
2. 俊傑:形容英勇而才華出衆的人。
1. 平庸:形容普通或缺乏才能的人。
2. 平凡:指普通、常見,并沒有什麼特别之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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