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延獄訟。《易·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孔穎達 疏:“此以靜止明察,審慎用刑而不稽留獄訟。” 唐 白居易 《牛僧孺可戶部侍郎制》:“而書命無繁詞,決事無留獄,受寵有憂色,納忠多苦言。”
“留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解釋:
指案件審理或判決被拖延,未能及時處理。這一含義源自古典文獻:
個别現代詞典(如)解釋為“被監禁無法自由”,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直接例證,可能是現代引申義。
若用于學術或古文解讀,建議采用第一種“拖延案件”的含義,并參考《周易》和唐代文獻的原始語境。若需現代語境下的解釋,可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判斷。更多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留獄」是一個詞彙,意思是指在監獄中被拘留或關押。這個詞可以拆分成「留」和「獄」兩個部分。
「留」是一個漢字,它的部首是「田」,在漢字筆畫中,它有4筆。
「獄」也是一個漢字,它的部首是「犬」,它有9畫。
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明了,「留獄」指的就是被羁押在監獄中。
對于繁體字,「留獄」可以寫作「留獄」。
在古代,「留獄」的漢字寫法并沒有改變,它的結構和現代寫法基本相同。
例句:
1. 他因犯罪被法庭判決留獄五年。
2. 這個危險犯人無法被釋放,隻能永遠留獄。
相關組詞:
1. 留監:被關押在監獄中。
2. 入獄:進入監獄,被關押。
3. 留所:留在拘留所中。
近義詞:
關押、囚禁、拘留。
反義詞:
釋放、解脫。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