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狱的意思、留狱的详细解释
留狱的解释
稽延狱讼。《易·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孔颖达 疏:“此以静止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唐 白居易 《牛僧孺可户部侍郎制》:“而书命无繁词,决事无留狱,受宠有忧色,纳忠多苦言。”
词语分解
- 留的解释 留 ú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留连。留恋。 不使离开: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接受:收留。 保存:保留
- 狱的解释 狱 (獄) ù 监禁罪犯的地方:监狱。狱吏。狱卒。地狱。越狱。 罪案,官司:冤狱。文字狱。断狱。狱讼。 笔画数:; 部首:犭;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留狱"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指在古代司法审判程序中,对某些已判处死刑的罪犯,暂不执行处决,而是将其继续关押在监狱中等待进一步处理或复核的状态。其详细释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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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释义与司法程序:
- "留狱"特指在死刑复核制度下的一种处理结果。在古代(尤其是明清时期),地方官府判决的死刑案件需逐级上报至中央(如刑部、大理寺),最终由皇帝勾决方能执行。对于案情存疑、有待核实、或属于特定情形(如符合"留养承祀"条件)的死刑犯,中央机关会作出"留狱"的决定。这意味着该犯人的死刑判决暂缓执行,需继续关押在狱中("留"即留存、暂缓之意,"狱"即监狱),等待后续的复审、秋审或朝审等程序来决定其最终命运(是执行死刑、减等发落或赦免)。来源:《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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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于一般监禁:
- 它不同于因审判未终结或刑期未满而进行的普通羁押。"留狱"是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一个特定环节和结果,对象是已判死刑但未获最终核准执行的犯人。其关押状态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最终结局需视复核结果而定。来源:《中国法制史》相关教材及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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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与制度关联:
- 该词的产生和运用与中国古代慎刑思想及严密的死刑复核制度密切相关。"留狱"体现了对死刑的慎重态度,为可能的冤错案件或情有可原的情形提供了程序上的缓冲和救济空间。它与"勾决"(核准执行)、"缓决"(推迟至下次秋审)、"可矜"(可怜悯,通常减等)、"留养承祀"(因独子需赡养父母或承继香火而免死)等术语共同构成了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关键环节。来源:《清史稿·刑法志》、《历代刑法考》(沈家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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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引申与使用:
- 在现代汉语中,"留狱"一词已非常罕见,主要出现在历史、法律史研究或涉及古代司法制度的文学作品中。其含义严格限定于上述特定的历史司法程序。现代司法体系中对应的概念可能是"死刑缓期执行"(死缓),但两者在制度背景、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差异,不宜直接等同。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及法律术语研究
"留狱"是一个根植于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司法实践的法律术语,专指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因案情需进一步审核或符合特定缓决条件,而被裁定暂不执行死刑、继续关押待审的司法状态。它反映了古代慎用死刑的理念和复杂的复核制度,是研究中国传统法制史的重要概念。
网络扩展解释
“留狱”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两种解释:
一、稽延狱讼(主流含义)
指案件审理或判决被拖延,未能及时处理。这一含义源自古典文献:
- 《周易·旅卦》提出“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强调司法应审慎且高效,避免积压案件。
- 唐代白居易在《牛僧孺可户部侍郎制》中评价官员“决事无留狱”,赞扬其处理政务迅速果断。
二、被关押在狱(较少见)
个别现代词典(如)解释为“被监禁无法自由”,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见直接例证,可能是现代引申义。
辨析建议
若用于学术或古文解读,建议采用第一种“拖延案件”的含义,并参考《周易》和唐代文献的原始语境。若需现代语境下的解释,可结合具体使用场景判断。更多考证可查阅《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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