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隋 宫廷女官名。 隋文帝 开皇 二年,宫内置六尚、六司、六典,递相统摄。六司:一司令,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二司乐,掌音律;三司饰,掌簪珥花严;四司医,掌方药卜筮;五司筵,掌铺设洒扫;六司制,掌衣服裁缝。参阅《隋书·后妃传序》。
(2). 唐 府州置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官。《新唐书·百官志四下》:“ 武德 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
六司是隋唐时期中央行政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尚书省下辖的六个核心事务部门,负责执行国家政务的具体管理。其名称与职能在不同朝代略有调整,但核心架构保持一致,体现了古代中央官制的系统性与分工明确的特点。
“六司”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在隋唐时期的统称。隋文帝时期确立“三省六部制”,唐代进一步完善,尚书省作为最高行政机构,下设六司(部)分掌不同领域:
隋唐定制
隋朝始设六部,唐代定型为“六司”,每司(部)以尚书为长官,侍郎为副职,下设四司(如吏部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形成“六部二十四司”的精细化管理体系 。
与“六局”的区别
需注意区分“六司”与宫廷女官机构“六局”(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后者属内侍省,掌管后宫事务,与尚书省六司的朝政职能无关 。
唐代官方行政法典,明确记载六部职权:“尚书省统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卷第一·三师三公尚书都省)
杜佑详述六部沿革:“隋置六曹……至唐改六曹为六部。”(卷二十三)
分列六部职能,如“刑部尚书,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卷四十三)
六司制度奠定了后世中央官制基础,宋元明清均沿袭六部架构。其分工逻辑体现了古代“以职设官、以责定权”的治理智慧,对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具有典型意义 。
参考资料来源:
关于“六司”的含义,不同历史时期和语境下有不同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隋文帝时期设立的后宫管理机构,分为六尚、六司、六典。其中「六司」具体指:
唐代在府、州层级设「六司」官职,分管不同政务:
在民间信仰中,「六司」指南斗六星对应的星君,被视为掌管生死、福禄的神祇,与北斗七星信仰并列。
以上内容综合了隋唐职官制度与道教文化中的定义,完整信息可参考《隋书·后妃传序》及唐代地方行政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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