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唐 代的尚書、門下、中書、秘書、殿中、内侍六省。《資治通鑒·唐高祖武德七年》:“三月,初定令,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次尚書、門下、中書、祕書、殿中、内侍為六省。”
“六省”是唐代中央官署的統稱,具體指尚書省、門下省、中書省、秘書省、殿中省、内侍省六個核心機構,屬于唐代政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機構組成與職能
六省分掌不同政務:
曆史背景
根據《資治通鑒》記載,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正式确立“六省”制度,與“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共同構成中央官制體系。
讀音與含義
“省”在此讀作shěng,意為中央官署,與元代以後作為行政區的“省”不同。
現代語境中,“六省”偶被用于指代中國中部六個省份(如山西、河南等),但此用法非曆史原義。若需了解現代地理概念,建議提供更多語境以便區分。
《六省》是指六個省份的合稱,包括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山東省和台灣省。通過将這六個省份的省名組合在一起,形成了“六省”這一詞。
《六省》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六”和“省”。其中,“六”的部首是六角形,筆畫數為四畫;“省”的部首是目,筆畫數為十畫。
《六省》這個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最早用于指代六個省份的合稱。在繁體字中,“六”和“省”分别寫作「六」和「省」。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古時候寫作“六省”的字形較簡潔,沒有現代字形那麼複雜,但基本結構和意義相同。
1. 這次會議将邀請六省代表參加,共同商讨經濟合作的事宜。
2. 六省地區在交通、經濟、文化等方面有着密切的交流與合作。
六省聯盟、六省會議、六省交流、六省協作等。
江浙閩粵魯台
其他省份、外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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