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骈體。骈文。驪,通“ 麗 ”。《清史稿·禮志五》:“凡太廟冊、寶皆用玉,色青白,冊文用驪體,寶文如諡號。”
“骈體”是中國古代文學的重要文體形式,又稱“骈文”,其核心特征在于句式的對仗工整與聲律和諧。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骈體指“以雙句為主,講究對仗、聲律和藻飾的文體”,形成于漢魏,盛行于南北朝,至唐宋時期仍為官方文書常用格式。
從文體結構分析,骈體文具有三大典型特征:
該文體代表作品包括庾信《哀江南賦》、王勃《滕王閣序》等,其中“落霞與孤鹜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堪稱骈偶句法典範。現代學者錢基博在《骈文通義》中指出:“骈體之興,實肇自然之律,本于陰陽之理”,揭示了其深層的文化哲學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漢語詞典》特别标注骈體文在科舉考試中的重要地位,自隋唐至明清,制诰、表奏等多用骈體,形成了獨特的公文書寫傳統。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明成祖敕谕》原件即為明代骈體公文的實物佐證。
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綜合分析,"骊體"是中國古代文學中的一種文體概念,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定義
骊體即骈體文,是盛行于六朝時期的一種講究對仗工整、聲律和諧的文體。其名稱中"骊"通"麗",指文辭華美絢麗的特點。
文體特征
• 句式結構:以四六句為主,注重對偶工整
• 語言風格:辭藻華麗,多用典故
• 聲韻要求:追求平仄協調,講究聲律效果
• 與散體區别:相對于自由抒寫的散體文,骈體更強調形式美
曆史應用
《清史稿·禮志五》記載,清代太廟的冊文采用骊體撰寫,所用玉冊材質為青白色玉石,寶文内容與谥號相呼應。這說明該文體在禮儀文書中具有特殊地位。
語言演變
"骊"作為通假字的使用,反映了古代漢語中音近借用的特點,此類現象在《說文解字》等古籍中常見,但具體到"骊體"一詞,現存文獻主要見于清代史籍記載。
建議:若需了解骈體文的具體作品或發展脈絡,可參考《文心雕龍·麗辭》等古典文論著作,或查閱《骈體文鈔》等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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