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持燭以照明。 唐 孟浩然 《春初漢中漾舟》詩:“良會難再逢,日入須秉燭。” 宋 梅堯臣 《送道損司門》詩:“朝看不足暮秉燭,何暇更尋桃與杏。”《三國演義》第七七回:“起坐内室,秉燭看書。”《紅樓夢》第一一四回:“丫頭秉燭伺候。”
“秉燭”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ǐng zhú,其核心含義是“手持點燃的蠟燭以照明”,後衍生出比喻義,常用于文學作品中表達對時間的珍惜或勤奮狀态。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面意義
指手持蠟燭照明,常見于古代夜間活動場景。例如:
比喻意義
文學意象
現代引申
可形容夜間活動(如遊覽、工作),如“遊覽燈會,頗有秉燭夜遊之趣”。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詩十九首》、唐代詩詞、《三國演義》及現代詞典釋義,具體可參考。
秉燭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拿着蠟燭。通常用來形容在黑暗中讀書或思考的情景。
秉燭的部首是火(火字旁)。
秉燭的筆畫數是10畫。
秉燭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當時照明工具不發達,人們為了讀書或者進行其他活動,常常需要拿着蠟燭。後來,這個情景被形容為“秉燭”。
繁體字“秉燭”也是形容拿着蠟燭的意思。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多樣,秉燭的古體字寫作“秉煦”,是由“辛”和“火”兩個部分組成。
他在書房裡秉燭苦讀,為了考取好成績。
秉燭書房、秉燭夜讀。
持燭、燃燭、拿燭。
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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