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時憲法 ”。
時憲術是中國傳統曆法發展史上的重要術語,特指清代初期由西方傳教士引入、結合中國傳統曆法體系改良後形成的一種官方曆算方法。其名稱蘊含“順天應時、頒布憲章”之意,體現了曆法作為國家權威象征和指導農時的雙重功能。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與學術角度分層解析:
“時”與“憲”的本義
“時”指時間、天時,引申為自然規律(《說文解字》:“時,四時也”);“憲”原意為法令、典範(《爾雅》:“憲,法也”)。
合成詞“時憲”即“順應天時的法則”,源于《尚書·說命》:“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後專指曆法(如唐代《大衍曆》稱《開元大衍曆經》為“時憲”)。
“術”的曆法内涵
“術”在此指推算方法(《廣韻》:“術,技術”),古代常指曆算之術(如《後漢書》載“善天文推步之術”)。
“時憲術”即以科學方法推演天體運行規律,制定符合天象的曆法體系,強調其權威性與實用性。
中西融合的曆法革新
明末清初,徐光啟、李天經等與湯若望等傳教士合作,基于第谷·布拉赫天文體系修訂《崇祯曆書》。清順治二年(1645年),湯若望删改此曆進呈,定名《時憲曆》,其推算方法稱“時憲術”。
核心創新:引入歐洲球面三角學、黃道坐标系等,取代傳統代數學推步法,提高日月食預測精度。
官方權威的曆法範式
康熙帝親政後,命南懷仁重訂《時憲曆》,并頒行《曆象考成》完善理論。乾隆時期《曆象考成後編》進一步吸收牛頓力學成果,形成“時憲術”完整體系。
制度意義:曆法為“帝王之政”,《時憲曆》終清一朝為欽天監唯一合法曆法,違者以“妖言惑衆”論罪。
天文推算方法
社會文化功能
時憲術标志着中國曆法從經驗體系向數理科學的轉型。梁啟超評其為“中國學術史上與西方握手之第一事”(《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現代天文學史家指出,其雖依賴西方理論,但計算流程本土化(如将三角公式轉為傳統勾股表述),體現“西學中源”思想。
權威參考文獻
“時憲術”是清代官方曆法體系《時憲曆》的别稱,其核心含義可綜合權威來源歸納如下:
基本定義
“時憲術”即“時憲曆”,是清代順治年間(1645年)正式頒行的官方曆法。該曆法由傳教士湯若望等人基于西洋天文學編訂,取代了明代沿用的大統曆和回回曆,标志着中國曆法史上首次大規模引入西方科學方法。
名稱與曆史背景
技術特點
該曆法采用第谷·布拉赫的天體運行模型,結合中國傳統曆算,提高了日月食等天象預測精度,但也因中西法争議引發過“曆獄”事件。
相關術語辨析
“時憲術”是清代融合中西天文學的官方曆法制度,既反映當時科學交流的成果,也體現曆法作為國家治理工具的重要性。其名稱中的“憲”字突顯了曆法的法定權威性,而非直接關聯法律治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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