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墓域,墳地。兆,同“ 垗 ”。《晉書·刑法志》:“雖陵兆尊嚴,唯毀發然後族之,此古典也。” 晉 張華 《元皇後哀策文》:“陵兆既宅,将遷幽都。霄陳夙駕,元妃其徂。”
陵兆為漢語古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陵墓的界域或範圍”。具體釋義如下:
一、字源構成 “陵”本義為山丘、高地,《說文解字》釋為“大阜也”,後引申為帝王墓葬的專用詞,如《水經注》載“秦名天子冢曰山,漢曰陵”。“兆”在甲骨文中象形為龜甲裂紋,本義為占卜預兆,後衍生出“區域劃分”的含義,《周禮·春官》注“兆,域也”,特指祭祀場所的界限。
二、複合詞義 二字組合成詞見于古代禮制文獻,指代帝王陵寝的規劃區域,包含封土、祭祀建築及附屬防護範圍。唐代杜佑《通典·禮典》記載:“凡山陵兆域,植以松柏,立界标識。”此處強調陵兆作為陵墓整體空間範疇的屬性。
三、權威文獻佐證
“陵兆”是一個漢語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陵兆指墓域或墳地,其中“兆”同“垗”(zhào),表示墓地範圍。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如《晉書·刑法志》提到“雖陵兆尊嚴,唯毀發然後族之”,晉代張華《元皇後哀策文》中也有“陵兆既宅,将遷幽都”的表述。
宋代鄭獬詩句“薄葬遵周室,初陵兆洛川”,以及劉摰“喪期逾易月,陵兆改因山”,均以“陵兆”指代帝王或貴族的墓葬選址,體現其曆史語境中的莊重含義。
“陵兆”屬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常見于曆史、文學類文本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晉書》《元皇後哀策文》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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