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借。 明 劉元卿 《賢奕編·幹局》:“以錢鏹分俵關廂鋪店,賃借樓屋腰簷瓦若幹。”
“賃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賃借”意為租借,指通過支付費用暫時獲得某物的使用權。其中“賃”側重租用(如租賃房屋、車輛),而“借”強調暫時使用他人物品或資源。
“賃借”屬于書面用語,現代使用較少,更常見于法律、曆史文獻或特定方言中。例如描述古代經濟行為:“文本傳播通過刊售、租賃借閱等方式進行。”。
如需更詳細的古籍用例或近義詞辨析,可參考《賢奕編》或《魏書》相關章節。
賃借是指以租借的方式獲得或提供某物品或權益的行為。通常包括租賃、借用、租用等意思。
賃借的拼音為lìn jiè,其中“賃”的部首為走,共有8個筆畫;“借”的部首為人,共有10個筆畫。
賃借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左傳·文公十四年》:“請賜地爾賃以借焉。”賃借在繁體字中為「賃借」。
在古代,賃借的寫法可能與現在稍有差異。例如,在《說文解字》中,借的古代寫法是「藉」,意即借用、依靠,而賃的古代寫法是「贍」,意即供養、贍養。
1. 我們決定将這個房子賃借給朋友一段時間。
2. 我需要賃借一輛車去旅行。
賃房、賃物、賃約、借貸、租賃、租借等。
租用、租借、借用、借走。
歸還、歸還、還借、還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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