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縣的意思、列縣的詳細解釋
列縣的解釋
指縣吏。《戰國策·楚策一》:“是列縣畜我也。” 鮑彪 注:“待我如縣吏。”
詞語分解
- 列的解釋 列 è 排成一行:羅列。行(俷 )列。隊列。列島。 名,衆:列位。列強。列傳(刵 )。 擺出:列舉。 安排到某類事務之中:列席。 量詞,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列火車。 類:不在此列。 姓。 古同“烈”,
- 縣的解釋 縣 (縣) à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á 古同“懸”。 筆畫數:; 部首:厶;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列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以從字面拆解并結合權威詞典釋義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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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的含義:
-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出版,“列”有多個義項,其中與“列縣”相關的包括:
- 排列;陳列:指按一定順序擺放或安排。
- 安排到某類事物之中:指歸屬于某一類别或系列。
- 類;衆:表示衆多、各。
- 來源參考: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 (注:此為商務印書館官網詞典介紹頁,具體詞條釋義需查閱實體書或授權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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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的含義:
-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縣”指:
- 行政區劃單位:在中國,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特别行政區下轄的一級行政區域,由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等領導。
- 來源參考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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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縣”的合成含義:
- 将“列”與“縣”組合,“列縣”通常指:
- 被列舉或排列出來的縣:指在特定語境下(如名單、統計、讨論中)被提及或包含在内的一系列縣級行政區劃單位。它強調這些縣是作為整體中的一部分被呈現或考慮的。
- 諸縣;各縣:在更廣泛的語境下,可以泛指多個縣或所有的縣(尤其是在曆史文獻或特定表述中),相當于“諸縣”或“各縣”。
- 例如,在讨論某個省份的經濟發展時,可能會說“該省下列縣表現突出”,這裡的“列縣”就是指該省所轄的、被列舉出來讨論的那些縣。
- 在曆史文獻或古代語境中,“列縣”也可能指代被分封或設立的各個縣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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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曆史與行政角度):
- 從曆史和行政管理的角度看,“列縣”體現了中央或上級政府對地方行政區劃的劃分與管理。古代“郡縣制”下,縣是重要的基層行政單位,“列縣”即指被納入國家行政體系中的各個縣。在現代行政體系中,“列縣”則指被列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特别行政區管轄序列的縣級行政區。
- 來源參考:《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對“縣”的釋義及相關曆史制度條目提供了更廣闊的背景。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海》 (注:此為出版社官網,具體内容需查閱實體書或授權網絡版)。
“列縣”意指被列舉、排列或歸屬于某一序列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其核心在于強調這些縣是在特定範圍、名單或類别中被提及或包含的個體,可以理解為“被列出的縣”、“諸縣”或“各縣”。該詞體現了行政區劃的層級性和歸類性。
網絡擴展解釋
“列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1.基本釋義
- 核心含義:指“縣吏”,即古代縣級行政機構中的官吏。這一解釋源自《戰國策·楚策一》的記載:“是列縣畜我也”,鮑彪注:“待我如縣吏”。
- 讀音:讀作liè xiàn,其中“縣”取常見讀音xiàn(行政區劃單位),而非xuán(古同“懸”)。
2.古代用法與擴展
- 行政層級關聯:在部分詩文中,“列縣”可指代“屬縣”或“下屬的縣”,例如晁補之詩句“屬城列縣觀威儀”,強調行政管轄關系。
- 文學化表達:明代李東陽的詩句“列縣民貧勞撫字”中,“列縣”暗含對地方官吏治理百姓的描寫。
3.相關辨析
- 詞性變化:作為動詞時,“列”有排列、列舉之意,但“列縣”整體為名詞性短語,特指與縣相關的官吏或行政單位。
- 近義詞:縣吏、屬縣;反義詞:無明确對應反義詞(參考、5)。
4.使用建議
- 現代適用性: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曆史文獻研究。
- 語境參考: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如涉及古代官制時多指官吏,涉及地理時可能指行政區劃。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戰國策》原文或古代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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