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p;gratuity;back sheesh] 服務于飯館、旅館等行業中的人員得到的顧客、旅客額外付給的小額報酬
(1).少量的費用。《韓非子·南面》:“是以愚贛窳墯之民,苦小費而忘大利也。”《後漢書·虞诩傳》:“先帝開拓土宇,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朱子語類》卷二五:“常人隻是屑屑惜那小費。” 明 李贽 《豫約》:“ 晉江 雖遠,不過三千餘裡,遣一僧持一金即到矣,餘豈惜此小費哉?”《兒女英雄傳》第二三回:“些須小費,何須掛齒!”
(2).利用職權或經手事務收取的額外費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十回:“頂多部裡的小費由我們認還他罷了。” 葉聖陶 《隔膜·阿鳳》:“警察要他孝敬些小費,他當然不能應命,便将他重重地打了一頓。” 趙樹理 《李家莊的變遷》二:“ 小喜 在八當十裡抽了五十元,又得了五十元小費。”
(3).小賬。顧客、旅客額外給飯館、旅館等行業中服務人員的錢。
“小費”是指顧客在支付正額消費款項之外,自願給予服務人員的額外賞金,主要用于表揚或獎勵其服務質量。以下是詳細解釋:
小費(拼音:xiǎo fèi)是服務行業中的一種報酬形式,常見于餐飲、旅館、旅遊等行業。它不屬于法定支付項目,金額也無固定标準,通常為消費總額的5%-25%。在部分國家,小費也被稱為“服務費”或“小帳”。
如需了解特定地區的小費文化或曆史演變,可進一步查閱來源。
小費(xiǎofèi)是指客人在商家或服務場所消費結束後,根據自己的滿意程度,主動給予服務人員的一種額外報酬。
小費的拆分部首是小,費,其中小部的筆畫數為3,費部的筆畫數為7。
“小費”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的《夷堅志》中,原指侍者小心翼翼地服侍。後來,隨着西餐文化的傳入,小費的概念開始與給予服務人員報酬相結合。
小費的繁體寫法為「小費」。
在古代漢字中,小費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但基本上仍然保留着「小」和「費」的意思。
1. 許多人習慣在餐廳給服務員留下小費。
2. 酒店服務員的工資較低,所以小費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
給小費、付小費、收小費、小費制度、小費金額
酬金、報酬、酬勞、酬謝
免費、不給錢、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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