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探手。 唐 韓愈 《調張籍》詩:“刺手拔鲸牙,舉瓢酌天漿。”
(2). 宋 代軍制,在征召入伍者手上刺字,以作标記,防止逃亡。 宋 李綱 《論禦寇用兵劄子》:“召募畿甸之民刺手,權充鄉遂之兵,優與贍給,事畢放還歸鄉。” 宋 李綱 《與呂相公書》:“此曹皆東北無所歸之人,縱之使去,又復為盜,已刺手、背團結,與舊兵同為隊伍,逐日訓練,假以時日,當皆為精兵矣。”
(3).舊時的一種肉刑。在犯人手上刺字以作标記。 清 魏源 《軍儲篇一》:“儻有紈袴溫飽之家,恥鲸哀免者,許以金贖,視其職銜小大,為罰贖之輕重,僅免刺面而僅刺手。刺手逾限不悛者誅,不得再贖。”
(4).猶言棘手。 老舍 《上任》:“咱們就這麼辦,先找小的,不刺手的辦。”
“刺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伸手或探取的動作,常見于古詩詞中。例如唐代韓愈《調張籍》詩:“刺手拔鲸牙,舉瓢酌天漿。”此處“刺手”形容大膽探取的動作。
宋代為防止士兵逃亡,在入伍者手部刺字作為身份标記。如李綱《論禦寇用兵劄子》提到招募士兵時“刺手、背團結”,通過刺字加強軍隊管理。
舊時刑罰的一種,在犯人手上刺字以示懲戒。清代魏源《軍儲篇一》記載,對犯罪者“僅刺手逾限不悛者誅”,通過刺手實施輕刑。
中醫針灸中,“刺手”指醫生持針施術的手(通常為右手),與輔助按壓穴位的“押手”(通常為左手)配合使用,确保進針精準并減輕疼痛。
少數情況下,“刺手”可引申為“棘手”,比喻事情難處理。例如《刺手》詞語解釋中提到“猶言棘手”。但需注意,“棘手”更常用且獨立成詞,強調問題複雜難解。
總結
“刺手”的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涵蓋曆史制度、刑罰、文學動作及中醫術語等多重維度。若需進一步區分“刺手”與“棘手”,可參考相關詞條(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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