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stitute one thing for another; substitute this for that] 古樂府《雞鳴》:“桃生露井上,李樹生桃傍。蟲來齧桃根,李樹代桃僵。”後來用“李代桃僵”比喻互相頂替或代人受過
李代桃僵,羊易牛死。——明· 淩濛初《二刻拍案驚奇》
見“ 李代桃僵 ”。
亦作“ 李代桃殭 ”。《樂府詩集·相和歌辭三·雞鳴》:“桃在露井上,李樹在桃旁,蟲來齧桃根,李樹代桃殭。樹木身相代,兄弟還相忘!”謂以桃李能共患難,喻弟兄應能同甘苦。 清 黃遵憲 《感事》詩:“芝焚蕙嘆嗟僚友,李代桃僵泣弟兄。”後轉為以此代彼或代人受過。舊題 明 陳繼儒 《真傀儡》:“古來史書上呵,知多少李代桃僵。” 清 錢謙益 《嘉興高氏家傳》:“寝殿圮,君代 用 ( 黃用 )抵罪,李代桃僵。” 郭沫若 《集外·從典型說起》:“甚至把作者的姓名任意改換,李代桃僵,偷梁換柱。”
李代桃僵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的成語,字面意為“李樹代替桃樹枯萎”,比喻替人承擔災禍或代人受過的行為。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與用法:
核心含義
指一方代替另一方承受災難、責任或損失,常見于主動犧牲或被迫頂替的情境。
例:他主動為朋友擔責,可謂李代桃僵。
引申義
現代漢語中亦引申為替身、頂包等行為,含一定貶義色彩,暗指非正當替代。
整體隱喻:以李樹的凋零換取桃樹的生存,強調犧牲自我保全他人。
典出《樂府詩集·相和歌辭·雞鳴》:
“桃生露井上,李樹生桃旁。蟲來齧桃根,李樹代桃僵。”
描述李樹代替桃樹承受蟲蛀而枯死,後引申為兄弟互助或代人受難。
語法功能
作謂語、賓語,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表述。
例:此事需有人擔責,終是李代桃僵。
情感色彩
近義對比
釋義強調“替人受過的犧牲精神”,收錄典故原文。
标注為“比喻頂替或代人受過”,注明屬主謂式結構。
解析“僵”為“枯倒”義,印證植物隱喻。
提示:引用古籍原文時需标注文獻來源(如《樂府詩集》卷二十八),現代釋義建議優先參考權威辭書。
“李代桃僵”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體現,以下從多個角度綜合解釋:
這一成語既承載了傳統文化中“兄弟互助”的倫理觀,又體現了戰略思維中的取舍智慧。使用中需注意語境,避免混淆其褒貶色彩(如主動犧牲為策略 vs. 被迫頂罪為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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