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ok title” mark] 标點符號之一(《 》或,後者用在橫行文字的底下或豎行文字的旁邊),用以表示書籍、篇章、歌曲之類的名稱
标點符號名。用以表示書籍篇章、報刊、法令、歌曲等的名稱。在橫行文裡現在一般用《》或〈〉,标點古書或在豎行文字的旁邊多用浪線。
書名號是中文标點符號的一種,主要用于标示特定文化作品的名稱,其用法和規範可歸納如下:
書名號分為雙書名號(《》)和單書名號(〈〉),用于标明書籍、報刊、篇章、歌曲、影視劇、法律文件等名稱。例如《紅樓夢》《人民日報》等。
若名稱内部需再次使用書名號,外層用雙書名號,内層用單書名號。例如: 《論〈紅樓夢〉的叙事藝術》。
通過以上規則,書名號能清晰區分作品名稱與其他文本,提升書面表達的規範性。如需進一步示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具體說明。
《書名號》是用于标識書籍、報刊、電影、音樂作品等作品的正式名稱的标點符號。它通常放置在作品的标題前後,用于凸顯作品的名稱。
《書名號》由“二”、“至”、“一”、“白”、“勹”五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十五畫。
《書名號》最早出現在古代中國的文獻中,是漢字文化的一部分。它在清代被納入到了中國的标點符號系統中,成為了一種固定符號。
《書名號》的繁體字是「書名號」。
在古代,書名號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有時候會将兩個書名號組合成一個符號,或者書名號中間的橫線變成波浪線等。不過,這些變化并不常見,現代漢字寫法中的書名號基本保持一緻。
1. 他喜歡閱讀經典文學作品,如《紅樓夢》這樣的書名號常常能夠引起他的興趣。
2. 今天我去書店買了一本新書,書名號上寫着《三體》。
書名、書籍、書寫、書架、标題、标點
書名括號、書名引號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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