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stitute one thing for another; substitute this for that] 古乐府《鸡鸣》:“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傍。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后来用“李代桃僵”比喻互相顶替或代人受过
李代桃僵,羊易牛死。——明·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
见“ 李代桃僵 ”。
亦作“ 李代桃殭 ”。《乐府诗集·相和歌辞三·鸡鸣》:“桃在露井上,李树在桃旁,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殭。树木身相代,兄弟还相忘!”谓以桃李能共患难,喻弟兄应能同甘苦。 清 黄遵宪 《感事》诗:“芝焚蕙嘆嗟僚友,李代桃僵泣弟兄。”后转为以此代彼或代人受过。旧题 明 陈继儒 《真傀儡》:“古来史书上呵,知多少李代桃僵。” 清 钱谦益 《嘉兴高氏家传》:“寝殿圮,君代 用 ( 黄用 )抵罪,李代桃僵。” 郭沫若 《集外·从典型说起》:“甚至把作者的姓名任意改换,李代桃僵,偷梁换柱。”
李代桃僵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字面意为“李树代替桃树枯萎”,比喻替人承担灾祸或代人受过的行为。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详细解析其含义与用法:
核心含义
指一方代替另一方承受灾难、责任或损失,常见于主动牺牲或被迫顶替的情境。
例:他主动为朋友担责,可谓李代桃僵。
引申义
现代汉语中亦引申为替身、顶包等行为,含一定贬义色彩,暗指非正当替代。
整体隐喻:以李树的凋零换取桃树的生存,强调牺牲自我保全他人。
典出《乐府诗集·相和歌辞·鸡鸣》:
“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旁。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
描述李树代替桃树承受虫蛀而枯死,后引申为兄弟互助或代人受难。
语法功能
作谓语、宾语,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表述。
例:此事需有人担责,终是李代桃僵。
情感色彩
近义对比
释义强调“替人受过的牺牲精神”,收录典故原文。
标注为“比喻顶替或代人受过”,注明属主谓式结构。
解析“僵”为“枯倒”义,印证植物隐喻。
提示:引用古籍原文时需标注文献来源(如《乐府诗集》卷二十八),现代释义建议优先参考权威辞书。
“李代桃僵”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体现,以下从多个角度综合解释:
这一成语既承载了传统文化中“兄弟互助”的伦理观,又体现了战略思维中的取舍智慧。使用中需注意语境,避免混淆其褒贬色彩(如主动牺牲为策略 vs. 被迫顶罪为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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