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廉與貪婪。《莊子·盜跖》:“廉貪之實,非以迫外也,反監之度。” 成玄英 疏:“夫廉貪實性,非過迫於外物也,而反照於内心,各禀度量不同也。” 宋 蘇轼 《侯利建等五人除漕刑》:“謹視其廉貪仁暴,勤惰明闇,以詔賞罰。”
“廉貪”是一個由兩個矛盾概念組合而成的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與使用場景如下:
“廉”指廉潔、正直(),而“貪”指貪婪、貪污()。組合後有兩種解釋:
最早見于《莊子·盜跖》的“廉貪之實,非以迫外也”,莊子認為廉潔與貪婪的本質是内在心性的反映,而非外界壓力所緻()。宋代蘇轼在官員任免文書中也曾用此詞,強調需觀察官員的廉貪表現以定賞罰()。
“廉”字本義為堂屋側邊(象征方正),後引申為正直、不貪污();“貪”則從“貝”部,原指愛財,後特指非法獲取財物()。這對反義詞組合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常用于探讨人性、官德等議題。
廉貪是一個漢字詞語,通用拼音為lián tān。
廉字由"廣"部和"金"部組成,"廣"部位于左邊,"金"部位于右邊。它的總筆畫數是13。
廉字最初的意思是青石,後來演變為誠實、正直的意義。後來,加上"貪"字組成"廉貪",表示同時具備清廉和貪婪的雙重意義。
廉貪的繁體字為「廉貪」。
在古代,廉貪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廉字的古代寫法是「流」,而貪字古代寫作「貪」。可以看出,古代的廉字和貪字與現代寫法有所差異。
1. 他一直保持廉貪的原則,從不受賄。
2. 這個官員廉貪取得了人民的信任。
- 廉政: 指廉潔、公正無私的政治行為和政治氛圍。
- 廉潔: 指官員清廉、不貪污、不受賄的品質。
- 廉明: 指官員廉潔、清正的品質。
- 正直: 指言行正當、誠實直率。
- 貪污: 指違法亂紀地占有公共財物。
- 腐敗: 指公務員利用職權或公共資源進行違法亂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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