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剜出眼珠。《新唐書·列女傳·房玄齡妻盧》:“ 玄齡 微時,病且死,諉曰:‘吾病革,君年少,不可寡居,善事後人。’ 盧 泣入帷中,剔一目示 玄齡 ,明無它。”後用以為對丈夫忠貞不二的典故。 明 無名氏 《玉環記·逼女更夫》:“今雖不及剔目斷臂之貞廉,亦可守事親敬夫之道理。”《警世通言·趙春兒重旺曹家莊》:“ 亞仙 聞唱,知是 鄭郎 之聲,收留在家,綉繻裹體,剔目勸讀,一舉成名,中了狀元, 亞仙 直封至一品夫人。”
“剔目”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用法如下:
剔目(拼音:tī mù)指剜出眼珠的行為,源于《新唐書·列女傳》中房玄齡妻子盧氏的典故。該詞現多用于形容對丈夫忠貞不二的品德。
據記載,房玄齡年輕時病重,擔心妻子盧氏守寡後改嫁,便勸她另尋歸宿。盧氏為表忠貞,當場剜出一隻眼睛,以此明志終身不嫁他人。這一行為成為古代女性忠烈的典型象征。
該詞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女性貞節的極端要求,現代視角下需結合曆史背景辯證看待。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新唐書》原文或相關文學評析。
剔目是指目光敏銳,能夠迅速辨明事物的真相或特征。使用這個詞語時,通常表示對某種特定情況的敏銳觀察或洞察力。
剔目的部首是目(mù),它是一個獨立的漢字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4,其中部首為2畫,右部為2畫。
剔目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人們常用剔目來形容察覺力、意識清醒的狀态。在繁體漢字中,剔目的寫法是剔目。
古代的漢字寫法通常與現代有所不同。剔目這個詞的古代寫法是「剔」和「目」的組合,字形較為繁複,書寫時需要注意筆畫的順序和結構。
1. 他察覺力敏銳,一眼就能剔目辨認出真假。
2. 她在交談中剔目發現了對方隱藏的意圖。
3. 這位警察經過多年的訓練,剔目的能力得到了極大提升。
1. 目光剔銳:形容視力非常敏銳。
2. 剔除:表示将不需要的部分或人物去除。
3. 目睹:親眼看到,用來形容親自目擊某個事件。
近義詞:銳利、敏銳
反義詞:遲鈍、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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