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俸給及借貸。《後漢書·張禹傳》:“ 禹 上疏求三歲租稅,以助郡國稟假。” 李賢 注:“稟,給也;假,貸也。”《資治通鑒·漢靈帝建甯元年》:“黃門從官騶蹋踧 蕃 曰:‘死老魅!復能損我曹員數、奪我曹稟假不!’” 胡三省 注:“稟,給也;假,借也。”
禀假(bǐng jià)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現多用于文獻研究領域,其核心含義指領取或借用官府的錢糧、物資,強調通過官方渠道獲得臨時性供給。以下從詞義、用法及典籍依據展開說明:
本義為“賦予、給予”,引申為領受官方供給。如《說文解字》釋:“禀,賜穀也。”段玉裁注:“凡賜穀曰禀,受賜亦曰禀。”
此處通“借”,指臨時借用。《廣雅·釋诂二》:“假,借也。”
二字組合後,指通過官方途徑領取或預支錢糧物資。
禀假特指官吏或公務人員因職務所需,向官府申領、預支俸祿或物資的行為,常見于漢唐史料:
“禹上疏求入三歲租稅,以助郡國禀假。”
此處指張禹申請預支三年租稅補充地方官府供給。
“時軍旅大起,國用不足……百官皆減俸祿三分之一,以充禀假。”
描述戰時百官減薪充作官府臨時借支之用。
僅用于官府錢糧調度,區别于私人借貸(如“假貸”)。
強調非永久性供給,需後續償還或抵扣俸祿。
釋“禀假”為“官府給予糧食或借貸”,引《後漢書》例證。
明确釋義為“領取官府錢糧”,标注其漢唐用法。
強調“假”通“借”,組合義為“預支官物”。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依據紙質權威辭書,未添加無效鍊接。)
“禀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禀假(拼音:bǐng jiǎ)指俸祿的發放和借貸,包含兩個核心含義:
該詞現代已不常用,主要用于研究古代經濟制度或文獻解讀。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後漢書》《資治通鑒》等史料。
牓子苞稂崩落朝靴打滑打頭陣掉過兒斷國豐才風雲氣告别告馨高縱革斁剗澆鲠慰宮袖關廂褂子後方花牆椒煙潔修雞肥叽叽喳喳緊縮錦軒麇舌科班出身浪蝶遊蜂樂兒類會雷文兩面幹部龍睛鳳頸鹿皮巾瞀視珉砌牛田平毀評卷平橋蹡蹡慶忌賞不逾時升屋示滅輸卵管樹梢嵩岑素旗宿憂體育館徒子徒孫晚麥無愧箱工湘淵銜蘆攜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