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法的意思、兩稅法的詳細解釋
兩稅法的解釋
唐德宗 建中 年間開始實行的新賦稅法。因稅分夏秋兩季繳納,故稱。兩稅法是 唐 代後期直至 明 代中葉田賦制度的基礎。《新唐書·楊炎傳》:“ 炎 疾其敝,乃請為‘兩稅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制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度所取與居者均,使無僥利。居人之稅,秋夏兩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雜役悉省,而丁額不廢。其田畝之稅,率以 大曆 十四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收之,夏稅盡六月,秋稅盡十一月,歲終以戶賦增失進退長吏,而尚書度支總焉。”亦省稱“ 兩稅 ”。 唐 白居易 《重賦》詩:“國家定兩稅,本意在憂人。”《新唐書·德宗紀》:“﹝ 建中 元年﹞二月丙申,初定兩稅。” 宋 蘇轼 《策别十五》:“自兩稅之興,因地之廣狹瘠腴而制賦,因賦之多少而制役,其初蓋甚均也。” 梁啟超 《<變法通議>自序》:“故夫變者,古今之公理也。貢助之法,變為租庸調,租庸調變為兩稅,兩稅變為一條鞭。”
詞語分解
- 兩的解釋 兩 (兩) ǎ 數目,二。一般用于量詞和“個、半、千、萬、億”前:兩個黃鹂。兩本書。 雙方:兩可。兩邊。兩便(客套用語,彼此方便)。兩旁。兩側。兩袖清風。兩敗俱傷。 中國市制重量單位:十兩(一市斤。舊
- 稅法的解釋 稅收法規詳細解釋關于征稅的法規。《詩·小雅·甫田》“今適南畝” 唐 孔穎達 疏:“今適南畝,言民之治田則歲取十千,宜為官之稅法。”《新華半月刊》年第期:“工業手工業試制的新産品和新建企業所生産的産
專業解析
兩稅法是中國唐代中期實行的賦稅制度改革,核心要義為将原本繁雜的稅種簡并,分夏、秋兩季征收貨币或實物稅。其詳細釋義如下:
一、基本釋義
指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由宰相楊炎推行的稅收制度。主要内容為:
- 合并稅目:将租庸調、地稅、戶稅等舊稅種統一歸并為"兩稅",取消按人丁征稅,改為按資産(土地、財産)多寡劃分戶等征稅。
- 分季征收:每年分夏、秋兩季納稅,夏稅限六月完納,秋稅限十一月完納(故稱"兩稅法")。
- 貨币計稅:稅額以錢計算("定稅計錢"),但可折納絹帛等實物,體現貨币經濟發展趨勢。
二、曆史背景與原則
- 背景:安史之亂後,均田制瓦解,人口流徙,舊稅制難以維持。朝廷為擴大稅基、簡化征收而改革。
- 課稅原則:
-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不分本地戶或外來戶,按實際居住地登記納稅。
- "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依據資産多寡劃分戶等,按戶等高低征稅,減輕貧戶負擔。
三、制度特征
- 計稅基礎變革
從"以丁身為本"轉為"以資産為宗",标志中國古代賦稅從人頭稅向財産稅過渡。
- 征收形式靈活
雖以貨币計稅,但允許折納實物(如絹、糧),適應不同地區的經濟條件。
- 中央統籌管理
朝廷核定各州府稅額,地方按總額征收,強化中央財政控制。
四、影響與評價
- 積極意義:擴大稅源,緩解財政危機;減輕無地貧民負擔,推動社會公平;為後世"一條鞭法""攤丁入畝"奠定基礎。
- 曆史局限:長期未調整戶等,導緻稅負不均;貨币折納加重百姓負擔;地方加征"羨餘"等附加稅,衍生腐敗。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兩稅法"詞條釋義
- 錢穆《中國經濟史》對兩稅法社會背景的分析
-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論兩稅法的財政集權作用
- 李劍農《中國古代經濟史稿》評兩稅法制度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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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兩稅法是中國唐代中後期實行的賦稅制度,由宰相楊炎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推行,取代了原有的租庸調制。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背景
兩稅法得名于分夏、秋兩季征收的稅收方式,其核心是以資産(土地、財産)而非人丁作為征稅依據。它标志着中國古代賦稅制度從“以人丁為本”向“以資産為主”的重大轉變。
- 背景:均田制瓦解後,土地兼并嚴重,人口流動頻繁,原有的租庸調制無法適應社會變化。加之安史之亂後財政困難,急需改革稅制以增加收入。
二、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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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稅原則
- “量出制入”:根據國家財政支出确定總稅額,再分攤到各地。
-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不分本地戶或外來戶,按現居地登記戶籍并納稅。
- “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依據資産多寡劃分納稅等級,貧富差異直接影響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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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稅方式
- 分夏稅(六月)和秋稅(十一月)兩次征收,以貨币為主,取代了實物稅。
三、特點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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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點
- 簡化稅制,合并雜稅為戶稅和地稅。
- 征稅對象從農民擴展到商人,擴大了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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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意義
- 緩解了財政危機,增加了中央財政收入。
- 推動賦稅制度向“舍人稅地”發展,為後世稅制改革(如明代“一條鞭法”)奠定基礎。
- 削弱了人身依附關系,促進了人口流動和商品經濟發展。
四、補充說明
- 現代同名政策:提到中國近年出台的“兩稅法”,但此為現代稅收政策,與唐代兩稅法無直接關聯,需注意區分。
- 曆代沿用:兩稅法的基本原則延續至明代,成為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重要轉折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來源:(會計網)、(搜狗百科)、(高中曆史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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