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職名。據《史記》, 秦 末起義軍中已有此職。《項羽本紀》載: 項梁 “部署 吳中 豪傑為校尉、候、司馬。”又《張耳陳馀列傳》載: 陳勝 “以 張耳 、 陳餘 為左右校尉。” 漢 代始建為常職,其地位略次于将軍,并各隨其職務冠以各種名號。掌管少數民族地區事務的長官,亦有稱校尉者。 隋 唐 以後迄 清 為武散官之號,地位逐漸降低。 明 清 之際也稱衛士為校尉,其地位尤低。參閱《通典·職官十六》、《續通典·職官十六》。
校尉是古代中國重要的武官職銜,其含義與曆史演變如下:
“校尉”一詞中,“校”指軍事編制單位(如漢代一校約700人),“尉”為武官統稱。合指中高級軍官,掌屯兵、征伐或禁衛職責。《漢語大詞典》釋為:“漢代軍職之稱,略次于将軍”。
始見于戰國,秦與漢初為禁軍統領。漢武帝設八校尉(如“屯騎校尉”“射聲校尉”),分掌京師精銳部隊,隸屬北軍(《古代漢語詞典》)。
職能分化:或為地方軍事長官(如北魏“護羌校尉”),或為府兵制中層将領。唐代折沖府設“校尉”統府兵(《中國曆史大辭典》)。
逐漸虛銜化,明代錦衣衛置“校尉”掌儀仗緝捕,清代為正七品武散官(《辭源》)。
校尉在文學中象征軍人氣概,如高適《燕歌行》“校尉羽書飛瀚海”,亦反映古代軍事制度變遷。其地位從實權将領演變為榮譽銜,體現古代職官制度的複雜性(《中國軍事制度史》)。
參考來源:因古籍文獻無有效鍊接,釋義綜合自《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源》(商務印書館)權威辭書,及學界通識。
校尉是中國古代重要的武官官職,其含義與地位隨朝代變遷而演變,具體解析如下:
基本定義 校尉由“校”(軍事編制單位)和“尉”(軍官)組成,字面意為“部隊指揮官”。最初為中級軍官,負責軍隊訓練、士兵管理及作戰指揮,是軍隊中堅力量。
曆史演變
特殊職能 除軍事職能外,南北朝曾設“協律校尉”管理音樂事務,體現職能的擴展。漢代還以校尉頭銜授予少數民族地區長官,如護烏桓校尉。
與将軍區别 校尉通常有直屬部隊,而将軍多為臨時委派的統帥,不一定直接統兵,這一特點在漢代尤為明顯。
校尉從秦代軍事職位發展為漢代重要武官,再逐漸降級為低級官職,其職能從核心軍事管理擴展到部分特殊領域,反映了古代官制變遷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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