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顯示用意。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宗經》:“‘雉門’、‘兩觀’,以先後顯旨。”
顯旨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顯"與"旨"構成,其核心含義指明确表達的主旨或意圖。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釋義體系,"顯"作形容詞時意為"露在外面的,明顯",《漢語大詞典》收錄"旨"的引申義為"主旨,用意"。二字結合構成偏正結構,表示"明确表達的核心意義"。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說文解字》記載"顯,頭明飾也"的本義,引申出顯露、昭示的動詞屬性;"旨"在甲骨文中作"匕口"會意,原指味美,後經語義轉移形成"核心要義"的抽象含義。這一演變軌迹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中有詳細闡述。
在語言學應用中,"顯旨"常見于文學評論與公文寫作領域。如《中國文學批評術語辭典》記載,該詞特指"文本中通過明确修辭手段直接呈現的中心思想",與"隱旨"形成創作手法的二元對立。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的語料庫統計顯示,該詞在現代漢語書面語中的使用頻率約為0.03‰,屬于次常用詞彙範疇。
“顯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南朝梁代劉勰在《文心雕龍·宗經》中曾用此詞:“‘雉門’、‘兩觀’,以先後顯旨”,指通過建築名稱的排列順序來體現深層含義。
多用于文學、曆史領域,強調通過間接方式傳遞意圖,而非直白表述。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常見于學術分析或古籍解讀。
該詞由“顯”與“旨”組合而成,字面可理解為“彰顯意圖”,實際多指含蓄表達深層目的,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文心雕龍》相關研究。
北帝備位備文博換陳後主赤骥馳景丹蕖雕蚶镂蛤冬蟲夏草礬樓奉給憤勇副研斧依悍士函知環堵蕭然黃陵曲荒芒揮斥誨饬恢炱架落檢察員缣巾豭豘九牛萬象之力記谘決了巨千咖啡勘災昆駼阆風巅兩抵陵霜遴派民糧木鵝傾城傾國祁奚之薦全能缺斤短兩宂言散滅申示水城豎毛讨蹙挑踢圖譜威信倭人武神祥金相窒限錢法仙詩小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