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政府所在地。《明史·李錫傳》:“ 柳州 懷遠 , 瑤 、 僮 、 伶 、 侗 環居之, 瑤 尤獷悍。侵據縣治久,吏民率寓郡城。” 清 姚鼐 《遊媚筆泉記》:“ 桐城 之西北,連山殆數百裡,及縣治而迆平。” 沉從文 《從文自傳·我所生長的地方》:“這地方又名 鳳凰廳 ,到 民國 後便改成了縣治,名 鳳凰縣 。”
“縣治”是一個曆史與現當代行政概念相結合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和演變如下:
“縣治”指縣級行政區的政府駐地,即縣政府所在地。現代漢語中,舊稱“縣治”現多稱為“縣政府”或“縣府”,其所在地通常被稱為“縣城”或“城關鎮”。
需注意“縣治”與“府治”的區别:古代“府”為地級行政區,而“縣”為基層單位,兩者層級不同。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權威詞典、曆史文獻及行政區劃研究,部分低權威性網頁中關于“縣治可能在縣城外”的說法未采用,因與其他可靠來源矛盾。)
縣治是指一個縣級行政區劃的中心行政機構和管理中心。在中國古代,縣治也指一個縣級行政區劃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中心。
《康熙字典》中将縣字的部首定為⻏,總筆畫數為11。
縣字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甲骨文,原本是一種形狀象征縣域邊界的标志。“夂”(zhǐ)是左邊的字部首,而“圥”(lù)則是右邊的字部首。
縣字在繁體中的寫法為縣。
在古代,縣字的寫法因時代和地區的不同而有些差異,常見的寫法有「縣」、「縣」、「縣」等。
1. 這個縣治擁有豐富的曆史文化遺産。
2. 縣治的市民們很關心當地的發展。
3. 曆史上,縣治曾經是政治和軍事的重要中心。
縣治可以組成以下詞語:
1. 縣城: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城市中心。
2. 縣府:指一個縣級行政區的政府機構。
3. 縣官:指擔任縣級行政區劃官職的官員。
縣治的近義詞包括縣城、縣府、縣政府等。
縣治的反義詞為鄉村、鄉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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