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所在地。《明史·李锡传》:“ 柳州 怀远 , 瑶 、 僮 、 伶 、 侗 环居之, 瑶 尤獷悍。侵据县治久,吏民率寓郡城。” 清 姚鼐 《游媚笔泉记》:“ 桐城 之西北,连山殆数百里,及县治而迆平。” 沉从文 《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这地方又名 凤凰厅 ,到 民国 后便改成了县治,名 凤凰县 。”
“县治”是一个历史与现当代行政概念相结合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和演变如下:
“县治”指县级行政区的政府驻地,即县政府所在地。现代汉语中,旧称“县治”现多称为“县政府”或“县府”,其所在地通常被称为“县城”或“城关镇”。
需注意“县治”与“府治”的区别:古代“府”为地级行政区,而“县”为基层单位,两者层级不同。
(注:以上内容综合了权威词典、历史文献及行政区划研究,部分低权威性网页中关于“县治可能在县城外”的说法未采用,因与其他可靠来源矛盾。)
县治是指一个县级行政区划的中心行政机构和管理中心。在中国古代,县治也指一个县级行政区划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
《康熙字典》中将县字的部首定为⻏,总笔画数为11。
县字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甲骨文,原本是一种形状象征县域边界的标志。“夂”(zhǐ)是左边的字部首,而“圥”(lù)则是右边的字部首。
县字在繁体中的写法为縣。
在古代,县字的写法因时代和地区的不同而有些差异,常见的写法有「縣」、「縣」、「縣」等。
1. 这个县治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2. 县治的市民们很关心当地的发展。
3. 历史上,县治曾经是政治和军事的重要中心。
县治可以组成以下词语:
1. 县城: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城市中心。
2. 县府:指一个县级行政区的政府机构。
3. 县官:指担任县级行政区划官职的官员。
县治的近义词包括县城、县府、县政府等。
县治的反义词为乡村、乡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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