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和社稷。《书·盘庚下》“乃正厥位” 唐 孔颖达 疏:“礼郊在国外,左祖右社,面朝后市。‘正厥位’,谓正此郊庙朝社之位也。” 南朝 宋 王微 《杂诗》之一:“壮情抃驱驰,猛气捍朝社。”
朝社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厚重感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源、文化背景及文献用例三个层面解析:
字源释义
“朝”本义指早晨,引申为臣子拜见君主的行为,后衍生出“朝廷”“朝代”等政治含义;“社”原指土地神,后扩展为祭祀场所(社稷坛)或社会组织单位。二者结合,“朝社”最初指代古代君臣共同参与的国家祭祀活动,后逐渐演变为政权与礼制的象征(参考《汉语大词典》)。
文化内涵
《礼记·祭法》记载“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表明“社”是古代帝王祭祀土地神、祈求国泰民安的核心场所。“朝社”一词在秦汉文献中多指代国家层面的祭祀体系,如《汉书·郊祀志》所述“立朝社之制”,体现政权合法性与天地人伦的统合关系(参考《中国历史大辞典》)。
功能演变
唐代以后,“朝社”词义从单一祭祀功能扩展至政治治理层面。宋代朱熹《文集》提及“朝社之礼,所以定民志也”,强调其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明代《大明会典》更将“朝社”纳入国家典章,规定祭祀流程与官员职责(参考《中华礼制变迁史》)。
需说明,现代汉语中“朝社”已非常用词,多出现于历史研究或古籍注释领域。其语义流变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教合一”思想的发展脉络,具有重要的文化语言学价值。
“朝社”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朝廷与社稷的合称,通常代指国家政权或政治体系。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
“朝”指朝廷(中央行政机构),“社”指社稷(土地神与谷神,象征国家命脉),合称后表示国家政治核心。例如南朝王微《杂诗》中“猛气捍朝社”,即用“朝社”指代需捍卫的国家政权。
该词体现了古代中国“家国一体”的政治观念,将行政机构(朝)与祭祀体系(社)并列为国家象征,强调政权合法性与神圣性结合的特点。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历史背景,可参考《尚书》注疏及南北朝社会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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