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美善的德行。 漢 楊修 《答臨淄侯箋》:“君侯忘聖賢之顯迹,述鄙宗之過言,竊以為未之思也。”《後漢書·循吏傳序》:“今綴集殊聞顯迹,以為《循吏篇》雲。”
(2).顯現迹象。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莊嶽委談上》:“今 ********* 像率作婦人,故人間顯迹夢兆,無復男子相者。”
(3).明顯的迹象。《明律·名例一·處決判軍》:“顯迹證佐明白。”
(1).确鑿的證據。《元典章·戶部七·格前追徵錢糧禀例》:“失陷短少,雖經體覆,若無明白顯跡,合無依例追徵。”
(2).顯赫的業迹。指功名。 明 沉璟 《劉文龍傳奇·賽紅娘》:“我兒離家去求顯跡,爹爹贈與你盤纏費。”
“顯迹”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ǎn jì,其含義隨語境不同而有所演變,主要可從以下四個方面解析:
美善的德行
指值得稱頌的高尚行為或功績。例如《後漢書·循吏傳序》中提到“綴集殊聞顯迹”,即收錄典範人物的善行。
顯現迹象
表示某種現象或征兆的顯露。明代胡應麟在《少室山房筆叢》中提到觀音像的性别特征變化是“人間顯迹夢兆”的體現。
明顯的迹象
指清晰可辨的痕迹或證據。如《明律》中強調“顯迹證佐明白”,即需有确鑿證據方可定罪。
确鑿的證據
元代法律文獻《元典章》用“顯迹”指代無可辯駁的物證或事實依據。
顯赫的功名(罕見用法)
明代戲曲《劉文龍傳奇》中“求顯迹”指向通過功名成就彰顯地位,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
該詞最早用于贊美德行(漢代),後逐漸擴展至現象描述(明代)及法律證據(元明時期),體現了漢語詞彙從抽象道德概念向具象化、實用化的發展脈絡。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籍、律法及文學作品中的用法,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後漢書》《明律》等原始出處。
《顯迹》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顯現,表現出來。
它的拆分部首是日和殳,筆畫數為8。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繁體漢字中,它的寫法為「顯迹」。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例如,在繁體漢字中,“顯”字的寫法為「顯」,而“迹”字的寫法為「跡」。
這個詞可以用在很多例句中,例如:
1. 他的行為顯迹了他的聰明才智。
2. 這個地方曾經是一座古代城址,現在隻能通過考古發掘來顯迹它的存在。
3. 那個魔術師擅長通過手法顯迹出令人驚歎的魔術。
一些相關的組詞有「顯現」「迹象」「顯眼」「顯赫」等。
近義詞包括「表現」「顯露」「展示」「顯示」等。
反義詞有「隱藏」「掩蓋」「隱匿」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