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直言諷谏。《後漢書·朱晖樂恢等傳贊》:“ 朱生 受寄,誠不愆義, 公叔 辟 梁 ,允納明刺。”
“明刺”在現代漢語中屬于非固定搭配的複合詞,需拆分理解其構成含義。《漢語大詞典》中“明”本義為光明、公開,引申為直接表達(如“明示”);“刺”本義為尖銳物紮入,引申為言語譏諷(如“諷刺”)或文書呈遞(如“投刺”)。組合使用時,“明刺”可作兩種解析:
直言譏諷
指公開、直接的言語批評,區别于“暗諷”。例如:“他慣用明刺手法,在朝堂上直指權臣過失。”(參考《古漢語常用詞源流辭典》)
古代文書形式
唐代“投刺”制度中,部分學者考證“明刺”特指實名奏章,與匿名“暗刺”相對。如《唐代官制考》記載:“明刺需具官職姓名,直呈三省。”(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官網文獻庫)
因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新華成語詞典》等收錄,建議在正式文本中标注語境說明,或優先使用“譏諷”“彈劾”等規範詞。
“明刺”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明刺”指直言諷谏,即坦率、直接地指出問題或提出批評,常用于臣子對君主的勸誡場景。例如《後漢書》中記載:“允納明刺”,意為接受公開的谏言。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後漢書》原文背景,可參考的權威釋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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