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的意思、嫌犯的詳細解釋
嫌犯的解釋
[suspect] 嫌疑犯
詞語分解
- 嫌的解釋 嫌 á 可疑之點:嫌疑。避嫌。涉嫌。 厭惡,不滿意:嫌惡(?)。嫌棄。讨人嫌。 怨:盡釋前嫌。嫌隙(由猜疑而形成的仇怨)。 筆畫數:; 部首:女; 筆順編號:
- 犯的解釋 犯 à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顔(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做錯事情:犯錯誤。
專業解析
"嫌犯"是漢語中一個常用的法律術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嫌犯"是"犯罪嫌疑人"的簡稱,指在刑事訴訟程式中,有證據表明可能實施了犯罪行為,但尚未被法院依法判決有罪的人。該詞強調其處于"涉嫌犯罪"的未定罪狀态,區别于已定罪的"罪犯"。
二、法律屬性與使用場景
- 程式性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是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特定法律身份,進入審判階段後稱為"被告人"。其權利和義務由法律明确規定(如知情權、辯護權等)。
- 無罪推定原則:在法院生效判決前,嫌犯依法享有無罪推定的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将其視為罪犯。
- 常見語境:多用于司法機關的通報、媒體報道及法律文書中,例如:"警方抓獲三名盜竊案嫌犯"。
三、易混淆概念辨析
- 與"罪犯"的區别:"罪犯"指經法院判決有罪的人,而"嫌犯"僅處于嫌疑階段,二者法律地位截然不同。
- 與"被告人"的關系:在刑事訴訟中,同一主體在審查起訴前稱"嫌犯",提起公訴後稱"被告人"。
四、權威來源參考
釋義依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犯罪嫌疑人"的界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關于無罪推定的規定。相關法律條文可查閱全國人大官方網站發布的法律文本: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803/53c593e29c1c4c37bcee4e047f780e6c.shtml
關鍵提示:使用"嫌犯"一詞時需嚴格遵循法律語境,避免在未經司法程式的情況下對當事人進行有罪推定,以保障司法公正與公民權利。
網絡擴展解釋
“嫌犯”是“犯罪嫌疑人”的簡稱,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因涉嫌犯罪被偵查機關調查但尚未被正式起訴的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法律定位:嫌犯是刑事案件偵查階段的調查對象,特指被偵查機關初步鎖定為有犯罪嫌疑的特定個體。其身份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前均稱為“犯罪嫌疑人”,進入審判階段後則改稱“被告人”。
- 核心特征:必須是具體、身份明确的人,不能泛指未确定身份的潛在犯罪者。
2.法律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嫌犯享有以下權利:
- 辯護權:自第一次被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起,可委托辯護人;
- 程式保障:包括申請回避、使用本民族語言訴訟、申請取保候審等;
- 無罪推定:未經法院判決有罪前,法律上視為無罪。
3.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 與“罪犯”:罪犯是經法院判決确定有罪的人,而嫌犯僅是偵查階段的調查對象,尚未被定罪;
- 與“被告人”: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後,嫌犯改稱“被告人”,二者是同一主體在不同訴訟階段的稱謂。
4.實際應用場景
- 例如:“警方已鎖定五名搶劫案嫌犯,正進一步收集證據”。此表述強調調查階段對特定對象的懷疑,而非最終定罪。
“嫌犯”是法律程式中的階段性身份,體現對個人權利的保障(如無罪推定)與司法嚴謹性。其定義和權利在《刑事訴訟法》中有明确規定,需與“罪犯”“被告人”等概念嚴格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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